上月发票冲红后销项税如何处理?
需要冲回.销售折让是指销货方因售出货物的质量等原因给予购货方的一种价格减让.销售折让实质是原销售额的减少.]
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对于收入确认之后发生的销售折让,会计上可以直接冲减发生折让当期的"主营业务收入".因此,当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退回的货物应冲销的"主营业务收入"和"销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借: 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结转的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应交增值税-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然后再转一次,
借:应交增值税-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