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抵税额是否交附加税?
根据《关于对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免抵增值税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问题的通知》(粤地税发[2002]141号)的规定:“对有进出口经营权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所免抵的增值税应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有关免抵增值税额的确定,按国税分局审核确认《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的第21栏‘当期免抵税额’进行确认并据以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生产企业出口免抵的增值税额视同企业已缴纳了增值税。应按规定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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