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年红字发票账务如何处理?
抄税时需要带红字发票去,账务处理的分析如下:]
一、销方跨年开具的红字发票的账务处理:
1、红字冲回前期开具的发票: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红字)
贷:主营业务收入(红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红字)
2、重新开具发票: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蓝字)
贷:主营业务收入(蓝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蓝字)
二、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后,如发生退货,在购买方已将发票联和抵扣联作账务处理的情况下,购买方必须取得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送交销售方作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合法依据,销售方在未收到证明单以前,不得开具红字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