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认证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出做账?
进项税额转出,企业的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发生销货退回,接收到对方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将原账务处理用红字冲回。
进项税额转出与销货退回完全不同,进项税额转出是在纳税人购进的货物及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或集体福利与个人消费;或者是销售方发票作废按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而购进货物的业务真实存在,这时候仅仅只是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从已经抵扣的科目中转出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中:
借:相关成本及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