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什么情况下可以作废?
常见的发票作废情况主要有以下三种:]
1、用票单位和个人开发票后,如果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 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者取得对方的有效凭证。
2、开具发票时发生错误、误填等情况需要重开发票的,可以在 原发票上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同时,如果专用发票开具 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该按填写有误办理。
3、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 新开具销售发票;需要注意的是,开具专用发票填写有误的,应当另 行开具,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个字。 发票开错的常见情况和处理办法 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时开具、 购买方按规定据以抵扣进项税额的专用凭证,其管理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企业的 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