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账簿记账规则有哪些[会计实务]

会计账簿记账规则,一般从会计账簿登记的依据、会计账簿登记的时间、会计账簿登记的规范要求三方面考虑。如下所示:

1.会计账簿登记的依据

为了保证账簿记录的真实、正确,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 凭证登账。各单位每天发生的各种经济业务,都要记账,记账的依据是会计凭证。

2.会计账簿登记的时间

各种会计账簿应当每隔多长时间登记一次,没有统一规定。但是,一般的原则是:总分类账要按照单位所采用的会计核算形式及时登账;各种明细分类账,要根据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汇总表和记账凭证每天进行登记,也可以定期(三天或五天)登记。但是现金日记账和银行 存款日记账,应当根据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随时逐笔顺序进行登记,最少每天登记一次。

3.会计账簿登记的规范要求

(1)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将会计凭证日期、编号、业务内容摘要,金额和其他有关资料逐项记入账内,同时记账人员要在记账凭证上签名或者盖章,并注明已经登账的符号(如打"√"),防止漏记、重记和错记情况的发生。

(2)各种会计账簿要按账页顺序连续登记,不得跳行、隔页。如发生跳行、隔页,应将空行、空页划线注销,或注明“此行空白”或“此页空白”字样,并由记账人员签名或盖章。

(3)登记会计账簿时,要用蓝黑墨水或者碳素墨水书写。不得用圆珠笔(银行的复写账簿除外)或者铅笔书写。红色墨水只能用于制度规定的“按红字冲账的记账凭证、在不设减少金额栏的多栏式账页中,登记减少数、在三栏式账户的余额栏前,如未印明余额方向的,在余额栏内登记负数金额;”等情况。

(4)记账要保持清晰、整洁,记账文字和数字要端正、清楚、书写规范,一般应占账簿格距的二分之一,以便留有改错的空间。

(5)凡需结出余额的账户,应当定期结出余额。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必须每天结出余额。结出余额后,应在“借或贷”栏内写明“借”或“贷”的字样。没有余额的账户,应在该栏内写“平”字并在余额栏“元”位上用“0”表示。

(6)每登记满一张账页结转下页时,应当结出本页合计数和余额,写在本页最后一行和下页第一行有关栏内,并在本页的摘要栏内注明“转后页”字样,在次页的摘要栏内注明“承前页”字样。

(7)下列情况,可以用红色墨水记账:按照红字冲账的记账凭证,冲销错误记录。在不设借贷等栏的多栏式帐页中,登记减少数。在三栏式账户的余额栏前,如未印明余额方向的,在余额栏内登记负数余额。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可以用红字登记的其他会计记录。

(8)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总账和明细账应当定期打印。发生收款和付款业务的,在输入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的当天必须打印出库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并与库存现金核对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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