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分回的股息所得税如何缴纳?
这个要分情况来看的;]
比如:某企业2012年度境内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在全年已预缴税款25万元,来源于境外某国税前所得100万元,境外实纳税款20万元,该企业当年汇算清缴应补(退)的税款为( )万元.计算如下:
1、该企业汇总纳税应纳税额=(200+100)×25%=75(万元),
2、境外已纳税款扣除限额=(200+100)×25%×100÷(200+100)=25(万元),
3、境外实纳税额20万元,按未超扣除限额25万元,可全额扣除.
4、境内已预缴25万元,该企业当年汇算清缴应纳所得税额=75-20-25=30(万元)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二十三条规定
某国(地区)所得税抵免限额=中国境内、境外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国境内、境外应纳税所得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