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转接的相关规定是?
《企业会计制度》第五十条规定:"除购建固定资产以外,所有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
开办费指企业在企业批准筹建之日起,到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止的期间(即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支出.包括筹建期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支出.
筹建期是指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的期间.
《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0〕25号)对开办费的摊销期限作了重大调整.原行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发生的开办费应当从生产经营的当月起在不超过五年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企业会计制度》第五十条规定:"除购建固定资产以外,所有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