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河北工程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不同,还请以各学院/专业实际公布的比例为准。
成绩要求
由招生学院组织本学院复试科目的命题和测试,复试试题应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线上复试按照“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 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原则开展。
1.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工业工程与管理( 码125603)、物流工程与管理( 码125604)、工商管理( 码125100)和会计( 码125300)专业
复试成绩=专业课(满分20分)+思想 理论(满分20分)+综合素质与能力(满分为60分)
(2)其他专业
复试成绩=专业课(满分为40分)+综合素质与能力(满分为60分)
2.总成绩
初试总成绩(折合为100分,权重60%)和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权重40%)之和为考生的总成绩,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工业工程与管理( 码125603)、物流工程与管理( 码125604)、工商管理( 码125100)和会计( 码125300)专业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0.6+复试成绩×0.4
(2)其他专业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6+复试成绩×0.4
录取办法
1.按一、调剂的顺序依次录取:
(1)先录取一考生。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类 ,按各专业一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初试总分、初试外国语成绩、复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已被其他招生单位待录取的一考生视为放弃我校待录取。
(2)一录取人数未完成招生 的专业,再录取调剂考生。在同一复试批次内,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类 ,依各专业调剂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初试总分、初试外国语成绩、复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已被其他招生单位待录取的调剂考生视为放弃我校待录取。
2. 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3. 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