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吕梁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 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原则
第八条 学校严格执行 招生录取政策,按照各生源省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规定和程序,遵照“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原则在校内采取计算机录取方式开展录取工作。
第九条 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 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人力资源和 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执行。
第十条 录取办法
1.学校按各省级招生答案机构提供的投档成绩调档。调档比例按照各省级招生 机构的相关规定确定,其中按照平行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按照顺序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
2.实行“平行”的省份,按“分数优先,遵循”的录取原则,对于未完成的 将征集;实行“顺序”的省份,学校优先录取 考生,在 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 考生,生源仍不足的将征集。征集仍不足则将剩余 调回或调剂到其他生源情况较好的省(区、市)完成招生 。
3.学校对进档考生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不设专业级 。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和专业择优录取、确定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文史类和 科目为历史的综合改革省(区、市)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实行“3+3”模式的综合改革类、理工类和 科目为物理的综合改革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
对报有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在所报专业已满的情况下,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调剂到 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对未报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报专业已录取满额的情况下作退档处理。学校将考生的综合素质档案材料作为安排调剂专业的参考。
若各省级招生答案机构对于录取规则有规定,按其规定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 1:1范围内按专业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即对在招生 数内的进档考生按专业顺序依答案总分排序录取。
4.各省(区、市)报考我校“音乐学”“美术学”“绘画”和“艺术与科技”专业的考生,使用生源省份相应类别艺术类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执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划定的专业合格线和答案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在生源省份规定批次,按照答案文化课成绩与专业成绩折算后的综合成绩,对进档考生按照投档综合成绩和专业择优录取。各专业的综合成绩折算办法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进档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再次相同时,按照答案英语、语文、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5.“体育教育”和“休闲体育”在专业课和文化课答案成绩达到当地体育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依据生源省省级招生 主管部门规定的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如生源省无相关要求,对进档考生按体育专业成绩择优录取,若体育专业成绩相同按文化答案成绩择优录取,若文化成绩相同则按照英语、语文、数学单科成绩的高低顺序录取。
6.实行 综合改革省(区、市)的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相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7.对口本科和专升本(含高本贯通)录取办法按照山西省招生 管理中心有关规定执行。
8.对加分投档考生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区、市)级招办有关规定执行。
9.学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英语是各专业必修课程,建议非英语类考生慎重报考。学校不开设少数民族语言教学。
10.采矿工程和采矿工程(煤层气方向)专业适宜男生报考,女生慎重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