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 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2号)、《华中师范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 招生简章》的工作要求,在各省级招生机构审核的基础上,学校组织专家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了资格审核,经学校研究,现将资格合格考生名单及分省分专业 予以公布。
资格合格名单:文史类、理工类、综合改革类
分省分专业 :2024年高校专项 分省分专业 表.xlsx
以上名单公示期为5月29日至6月2日,期间如有异议或疑问,请致电027-67862239。
所有资格合格考生,须按生源地省级招生答案机构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高校专项 。 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我校在当地普通类 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将依据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的高校专项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 ,按照答案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及综合改革省(区、市),我校录取批次控制线按相关省级招生 机构确定的高校专项相应 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