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湖北科技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湖北科技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 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录取工作相关规定提交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

第十四条 外语类专业(英语、翻译、商务英语)要求考生外语答案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考生不限制外语应试语种,但学生入校后均以英语为公共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五条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原则上要求考生外语答案语种为英语,进校后部分核心专业课程采用英语教学。

第十六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按各省投档规则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即把所有考生按投档成绩排序,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满足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的专业并录取。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 1:1范围内按专业排队录取”。

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规则:

(一)传统 省份。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文综/理综、文综/理综中的 分;

(二)新 改革“3+3”模式省份。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三门选考科目之和、选考科目中的 分;

(三)新 改革“3+1+2”模式省份。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 科目、再选科目之和、再选科目中的 分。

排序后先录取 的考生,再录取排名第二的考生,依次逐个录取。对某一考生,先看其 专业是否录满,若未录满,则将其安排在该专业(因身体原因不适宜就读者除外,下同),若已录满,则看其第二专业,若该专业未录满,则安排在该专业,若已录满,则看其第三,如此类推。若考生所有专业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调剂到其他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临床医学免费医学生项目、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实行分类投档,且入学后不得调整到项目以外其它专业。

第十八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一)美术学、设计学类、音乐学、表演专业在实行平行投档的省份,按各省投档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在实行顺序投档的省份,按综合成绩“(专业成绩×0.6+文化成绩×0.4)×2”排序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成绩(平行投档省份)或综合成绩(顺序投档省份)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排序,专业成绩仍相同时按文化总分(含政策加分)排序。

(二)舞蹈表演专业在实行平行投档的省份,按各省投档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在实行顺序投档的省份, 按综合成绩“(专业成绩×0.7+文化成绩×0.3)×2”排序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成绩(平行投档省份)或综合成绩(顺序投档省份)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排序,专业成绩仍相同时按文化总分(含政策加分)排序。

(三)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实行平行投档的省份,按各省投档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在实行顺序投档的省份,按文化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成绩(平行投档省份)或文化成绩(顺序投档省份)相同时, 按普通类专业同分录取规则排序。

第十九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体育学类(体育教育、 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在实行平行投档的省份,按各省投档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在实行顺序投档的省份,按术科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若排序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总分(含政策加分)排序。

第二十条  护理学类专业原则上要求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65米。

第二十一条  录取体检标准以教育部、卫生部和 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同时兼顾职业的需要。新生报到时要进行全面体检复查,凡体检结果与 体检表严重不符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投档时,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答案加分项目,对往届生和加分投档的考生,录取时与其他考生同等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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