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 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1、严格按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录取新生。
2、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3、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规定的新生录取体检标准。其中学前教育、艺术教育专业属于师范类专业,报考该专业的考生,除符合教育部、卫生部、 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外,还应参照相关省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如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要求,应慎重考虑是否报考该专业。
5、调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放的招生 和各省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平行原则上不超过105%,顺序原则上不超过120%。
6、录取原则: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文件规定的招生政策,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1)录取顺序:
普通类考生录取顺序:对实行“顺序”填报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按考生填报的学校优先的原则,按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符合条件的上线考生;若 生源不足,则录取非 的上线考生,直至招生 完成。对实行“平行”填报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按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对实施新答案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按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
艺术类专业以答案文化成绩和联考专业成绩为依据,文化课、专业课成绩均应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答案院)划定的 控制线后,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若省级答案院(招生办公室)在录取规则上有具体要求,我院按省级答案院(招生办公室)的相关规定执行。
(2)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按照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对报考的专业 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将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对报考的专业 已满,不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作退档处理。
(3)认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类(含音乐、舞蹈、美术、播音与主持)专业统考成绩。
(4)凡按政策规定加(降)分投档考生,按加(降)分后的投档分数对待。
(5)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特殊规定的录取原则,按照各个省规定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7、其他说明:无分数级 要求,无专业加试要求。
8、进行新答案改革的省份按各省规定进行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