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病提拔(选拔的干部在工作中有不正之风)

带病提拔选拔的干部在工作中有不正之风

带病提拔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也称“带病上岗”。是群众对一些有腐败行为的党政干部“边腐边升”、得到提拔和重用现象的约定俗成的说法。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10日晚刊发文章《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之五:上下联动全国一盘棋》。从现实情况看,中纪委查处的中管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很多发生在担任下级一把手期间;有的省已查处的领导干部中,半数以上属于带病提拔,有的一把手甚至带病在岗10年、20年,屡被提拔。

中文名

带病提拔

含义

指干部在提拔前或提拔过程

类型

藏而不露型

相关事件

被中纪委监察部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简介

带病提拔

干部“带病提拔”,是指干部在提拔前或提拔过程中,存在有违纪违法行为但组织未能发现或查实,得以提拔任职的情况。虽然被“带病提拔”的领导干部只是极少数,但影响极坏,危害极大。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建设步伐的加快,干部“带病提拨”问题在一些地方和部门有所滋长和曼延,已是一个值得高度重视的问题。因此,如何严防和纠正干部“带病提拔”问题,是摆在各级党委及其职能部门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一个值得我们高度重视的问题是,有些人早就有不廉洁行为了,但我们在考察时却未能发现,结果导致其中一些人仍然继续得到提拔和重用。社会上有人把这种现象说成是“带病上岗”和“带病提拔”。干部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再次强调,要防止和纠正干部考察失真、“带病提拔”问题。

事件

带病提拔

2009年4月8日有媒体称,同年3月被中纪委监察部给予行政记过处分的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原副司长鲍俊凯,早在去年就已调任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党组书记。4月8日,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证实,鲍俊凯于2008年年底来到安徽任职,行政级别为正厅级,较其在质检总局时升了半级。[1]

2009年3月,河北省纪委、省监察厅决定给予河北省农业厅原厅长刘大群记过的行政处分,但早在2008年11月,刘大群就已从河北农业厅调任邢台市担任市委副书记,并在2009年1月当选邢台市市长。

很多人对一些问责官官频频复出感到非常气愤,认为问责成了问题官中的避风港,成了休假。问责后,问题官员不但没有得到应有的惩处,反而在事后不久又异地做官。包括有最牛县委书记之称的王志国,瓮安事件发生时的原县委书记勤,“黑砖窑事件”中的副县长王振俊,等等,虽然只是县级干部,而且只是平级交流或是什么临时负责,但已经引起了群众的强烈不满,并对于干部选拔的公信度产生了质疑。

问题官非得不到处理,反而异地升迁,很难让人们信服。对于问题官员进行惩处,既是对干部个人负责,更是对广大群众负责。有的问题官员已经在异地升迁了,但处理结果却在升迁以后才出来,是对他本人的处理还是对他以前职位的处理,让人摸不着头脑。

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要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这对于坚持新时期干部选拔任用的根本标准,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选好人用好人,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指明了方向,从干部选拔任用的角度来说,也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然而“带病提拔”显然有违选人用人公信度的要求。

无论如何,对于问题官员一定不能予以提拔。这种“带病提拔”的危害是非常大的,如果“带病提拔”不能得到阻止,那么类似于“三鹿事件”就会永无休止。

概述

带病提拔

很多人对一些问责官官频频复出感到非常气愤,认为问责成了问题官中的避风港,成了休假。问责后,问题官员不但没有得到应有的惩处,反而在事后不久又异地做官。包括有最牛县委书记之称的王志国,瓮安事件发生时的原县委书记勤,“黑砖窑事件”中的副县长王振俊,等等,虽然只是县级干部,而且只是平级交流或是什么临时负责,但已经引起了群众的强烈不满,并对于干部选拔的公信度产生了质疑。

问题官非得不到处理,反而异地升迁,很难让人们信服。对于问题官员进行惩处,既是对干部个人负责,更是对广大群众负责。有的问题官员已经在异地升迁了,但处理结果却在升迁以后才出来,是对他本人的处理还是对他以前职位的处理,让人摸不着头脑。

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要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这对于坚持新时期干部选拔任用的根本标准,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选好人用好人,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指明了方向,从干部选拔任用的角度来说,也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然而“带病提拔”显然有违选人用人公信度的要求。

无论如何,对于问题官员一定不能予以提拔。这种“带病提拔”的危害是非常大的,如果“带病提拔”不能得到阻止,那么类似于“三鹿事件”就会永无休止。

类型

藏而不露型

带病提拔

即提拔前就存在违法违纪行为,但一直未能被发现。据有关部门调查研究表明,自20世纪90年代初以来,我国领导干部腐败潜伏期正逐渐变长;在被调查的省部级干部犯罪案件中,近年来的平均潜伏期为6.31年,而最长的达14年,当年作案当年被查处的只有不到两成。潜伏期变长给腐败分子带来很多“带病”被提拔的机会。韩桂芝就是其中的一个典型例子。韩桂芝从1991年担任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副部长起,就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收受贿赂950万元,一直未能被发现,先后提拔为省委常委、组织部长、省委副书记、省政协主席。

露而不究型

在某些方面有一定能力或特长的少数干部,虽个人在某方面存在严重问题,干部群众也有所反映,但有关部门却以生活小节无大碍、人才难得为由,在群众不断的举报中、争议中不断被提拔重用。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曾被认为是一个有经济头脑、发展思路清晰、工作有魄力的难得的领导人才,虽然反映其问题的信件不断飞向有关部门,有关部门也知道他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却始终认为群众所反映的问题都是一些生活小节问题。因此,尽管王怀忠声名狼藉,却依旧步步高升。

究而未定型

这主要是指被提拔者正在被执法执纪机关了解核实问题过程中提拔,或被提拔者正处于处分影响期内而被提拔。

明知故犯型

一些用人者明知被提拔使用的干部“带病”,但因为与其有着种种不可告人的关系,还是明知故犯,仍然予以“带病提拔”。这种明知故犯,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权力私有化,把手中的权力视为己有,把自己管辖的地区或部门当作自己的独立王国,肆无忌惮地营造自己的势力范围,经营自己的自留地,拉自己的小圈子,只要是圈子里的人,尽管有“病”也能得到提拔。

另一种就是权力商品化,把手中的权力当成牟取私利的工具,利用手中掌握的用人权或借掌握有人事权的“圈内人”而大肆“卖官鬻爵”,明知“买官”者劣迹斑斑、“病魔缠身”,但只要是交足了“拜门钱”、“烧香费”、“捐官款”,就将“乌纱帽”拱手奉送。原江苏省委组织部长徐国健,大肆利用手中的用人权“卖官卖爵”,其中一笔“交易”就受贿500万元。如马德在黑龙江省绥化市工作6年,受贿及礼金物品折合人民币2385万元,其任市委书记期间,平均每个月受贿108万元,每天收受3.56万元,全市到他那里买官的干部有260人之多,几乎覆盖了全市所有的部门。

原因

把握偏差

德才兼备历来是党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但一些地方和部门在把握用人标准上自觉不自觉地出现了偏差:有的认为市场经济是“能人经济”,用人只要看“才”就行了,有德无德无关紧要;一些地方特别是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急于改变落后面貌,在用人上片面强调大胆起用能干“大事业”、“敢说、敢闯、敢干”的“创新型”干部,而对干部的“德”重视不够、考察不到位;有的明知干部在“德”方面有问题,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把一些“带病者”选拔到了领导岗位。

干部伪装

干部考察中,难以识别善于伪装隐藏、善于做秀的“两面人”干部。有的在被查处前大都披着冠冕堂皇的外衣,说一套做一套,用假象掩盖真相。在台上讲勤政廉政往往是头头是道,而在台下暗地里搞腐败;有的党员干部表面一心为公,背后大肆公款私用的;有的表面谋划发展,背后官商勾结搞权钱交易的;有的表面公道正派,背后拉票贿选的。[2]

考察失真

现在的干部工作领域、生活和活动范围愈来愈宽,给干部考察带来了一定难度。由于一些地方对干部的考察方法比较简单、范围狭小、力量薄弱、时间短促,而很难准确发现干部存在的深层次问题;有的即使在考察中听到一些反映,也因缺乏具体线索,且在短时间内难以查清事实,有的一时也难以定性;对干部品德方面的考察缺乏有效办法,难以掌握到真实情况。另外,一些考察人员自身素质不过硬,识人用人标准的偏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没有彻查,对一些重要“病症”把脉不准,也使得一些“带病”干部得以顺利提拔。

监督薄弱

一些地区、部门用人上产生的不正之风,其根源往往就在“一把手”身上。目前,对“一把手”人事权的监督,形式上的东西多,实质上的东西少。上级领导对“一把手”迁就多,同级对“一把手”盲从多,下级对“一把手”服从多。如果“一把手”不坚持原则,不带头廉洁自律,自我要求不严格,自身素质不过硬,就很容易发生腐败问题。很多“买官卖官”就发生在“一把手”身上。

机制欠缺

比如前述四种带病提拔类型,“藏而不露”型,反映出监督力度、监督体系方面的问题,“露而不究”型,反映出监督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究而未定”型,主要反映出干部考察机制方面特别是情况沟通方面的问题,“明知故犯”型,主要反映出对权力的监督、特别是对“一把手”权力监督的问题。

追究困难

对用人失察失误实施责任追究难度较大。发生的一些干部“带病提拔”的问题,真正追究用人者失察失误责任的不多。客观上讲,实行“带病提拔”责任追究确有不少困难,其主要表现有“四难”:“带病提拔”中的“病症”认定难,责任主体区分难,责任行为确定难,责任追究落实难。因此对“带病提拔”者的处理比较到位,但对那些负有责任的相关人员的追究比较难,这也是造成用人上不正之风乃至少数干部“带病提拔”后长期得不到查处的一个重要因素。

防范

带病提拔

防止干部“带病提拔”,治本之策是要在深入抓好已有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贯彻落实的同时,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关键是狠抓落实,强化执行力。把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切实贯彻到干部考察考核的具体实践中去,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选拔提名、考核、监督的机制,扩大考核工作中的民主,扩大选人识人的视野,真正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干部提拔起来。

改进群众参与的方式,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落实群众公认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加大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和干部交流的力度,努力形成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各展其能的机制,使“带病”干部相形见绌,使“带病”的干部无机可乘。

言论

带病提拔

干部“带病提拔”,虽然是个别现象,但影响恶劣,严重损害党的形象,败坏组织工作的声誉,干部群众反响强烈。解决好干部“带病提拔”是贯彻落实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净化纯洁干部队伍,确保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重要保证。

最为重要的,是要形成责任倒查机制。对于被发现的问题干部,要调查其边腐边升的过程到底受到了哪些人的支持,是否有人当了“说客”。当问题干部受到查处后,对这些人进行责任追究,从而把带病干部阻断在升迁的半路上,真正让那些为民、务实、清廉的干部看到希望。

参考资料

1.质检总局负责人回应“三鹿事件问责官员异地任用”事件·搜狐财经

2.健全防止干部“带病提拔”长效机制研究·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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