漆多俊(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漆多俊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漆多俊,1938年生,湖南祁阳人。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南大学法学院首任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经济法学会副会长、湖北省经济法研究会会长、湖南省法学会副会长等职。为首批中国当代法学名家,国务院特殊津贴突出贡献专家,学术业绩被中外多种版本著名法学家名录、专家名录所收集。

中文名

漆多俊

国籍

中国

民族

出生地

湖南祁阳

出生日期

1938年9月14日

职业

法学家

主要成就

被《当代中国法学名家》收录

性别

代表作品

《经济法基础理论》

荣誉

中南大学法学教授

简介

漆多俊,男,1938年9月14日生,湖南祁阳人。武汉大学、中南大学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南大学法学院首任院长。兼任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湖北省经济法研究会会长、湖南省法学会副会长等,为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是2005年《当代中国法学名家》收录的著名法学家之一。

研究教学

漆多俊教授主要从事法学理论研究和教学,他创立了以“市场三缺陷-国家调节三方式-经济法体系三构成”(通称“三三理论”或“国家调节说”)为核心的经济法学科理论体系。该理论自20世纪90年代起成为中国经济法学界主导学说之一。代表作《经济法基础理论》10几年来至今一直被全国绝大多数高校用作本科、硕士、博士生教材或指定教学用书。

首次提出并论证了“国际调节”和“国际调节法”概念和理论,并以此为理论起点对传统国际经济法理论体系作了批判和重构。论证了权利同权力、维权与控权的关系。指出:维护民众权利是良法和法治的基础,而控制国家公共权力则是法治和在中国实现社会改革和转型的关键。特别是转型社会,控权更是法律的重要使命。在国企改革、宏观调控、反垄断、股份制与生产关系变革等方面法律、经济和社会问题也有许多的独到见解。

个人作品

代表论着

A.独着——《经济法基础理论》、《国民经济的法律调整》、《中国公司法》等;

B.主编——《经济法学》(武汉大学版,高教出版社版)、《经济法论丛》(连续出版物)、《国企股份公司改组法律问题研究》、《宏观调控法研究》、《市场经济企业立法观》等;

C.论文——《论权力》、《权力经济向法治经济的转变》、《论转型时期法律的控权使命》、《国际调节与国际经济法理论的反思与重构》、《市场、调节机制与法律的同步演变》、《经济法的价值、理念与原则》、《法学的困惑与创新》、《时代潮流与模块互动》等。

学术业绩被《中国当代法学名家》、《中国专家大词典》、《中国专家人才库》、《中国百科学者传略》、《世界名人录》等国内外机构收录。

学术活动

1、1981年编写《经济法学讲义》,共计20万字,打印稿。

2、1984年12月完成《国民经济的法律调整》书稿,1986年3月由河南人民出版社正式出版。全书共4编23章,42万8千字。这是我国最早的两部经济法学个人独着之一。是“国家调节说”(“三三理论”)的发端。

3、1993年4月个人独着《经济法基础理论》(第1版)由武汉大学出版社出版。《中国法学》、《法学评论》等期刊书评称该书为“经济法学理论奠基之作”。

4、1996年4月上述《经济法基础理论》修订版出版。

5、2000年1月《经济法基础理论》第3版出版。

6、2008年6月《经济法基础理论》第4版由法律出版社出版。

7、2001年12月《经济法基础理论》(第3版)被评为“全国优秀畅销书”。销量突破10万册。

8、2007年1月《经济法基础理论》(第3版)被评为“第一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为全国唯一获此奖的经济法学成果)。

9、1996年10月在武汉发起、主办全国经济法基础理论研讨会。

10、1998年创办和主编我国第一套经济法集刊《经济法论丛》,1999年由中国方正出版社出版第1卷。截至2008年9月先后共出版了15卷。

11、2007年漆多俊主编、中国方正出版社出版的《经济法论丛》,经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指导委员会评选确定为CSSCI来源集刊。这是我国迄今以“经济法”命名的期刊、集刊中第一和唯一的一部进入CSSCI的连续出版物。

12、1999年开始至2008年召开以武汉大学、中南大学为主的经济法博士论坛,每年一届,已经连续十届。

13、2005年创办漆多俊经济法网站。

14、2005年8月漆多俊主编由武汉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经济法学》被中国大学出版社协会评为中南地区大学出版社优秀教材一等奖。

15、2007年11月漆多俊主编的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14门核心课程教材《经济法学》,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

16、2003年列入全国引用率最高的法学家前50名(全国经济法学者共3名)。

17、2005年入选《当代中国法学名家》。

18、1996年10月受湖北省法学会委托,负责湖北省经济法专业委员会筹办和组建工作,并担任成立后的经济法研究会会长,至今。

19、2004年担任湖南省法学会副会长,至今。

20、2002年担任中国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至今。

参考资料

1. 经济法大师漆多俊:我的人生用挣扎更贴切·潇湘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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