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四一(曾任水利部副部长)

胡四一曾任水利部副部长

胡四一,男,汉族,1954年5月生,四川天全人,无党派人士,1970年9月参加工作,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常委,提案委员会副主任,水利部副部长。

中文名

胡四一

国籍

中国

民族

汉族

出生日期

1954年5月日

出生地

四川天全

人物履历

1970年9月后在湖北崇阳插队;

1972年9月后在湖北四六一电厂工作;

1974年9月至1978年2月在华东水利学院陆地水文专业学习;

1978年2月至9月任华东水利学院数学教研室教师;

1978年9月至1983年9月在华东水利学院随机水文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获工学硕士学位,其间,1980年9月至1983年8月在德国鲁尔大学土木工程系学习;

1983年9月任南京水文水资源所工程师;

1993年10月任南京水文水资源所第四研究室主任;

1995年6月任南京水文水资源所副总工程师兼第四研究室主任;

1999年5月任南京水文水资源研究所副所长兼总工程师;

2001年11月任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副院长;

2005年12月任水利部副部长;

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常委,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十二届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2014年2月增补)。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1]

任免信息

2015年2月,免去胡四一的水利部副部长职务。

参考资料

1.(受权发布)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名单·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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