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梅芬,女,汉族,1968年10月出生,籍贯广东省梅县,出生地、成长地广东省兴宁市,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8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全日制大学学历,毕业于中山大学经济学系财政学专业专业,经济学学士;在职研究生学历,毕业于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政学专业专业,在职经济学硕士,高级会计师。现任广东省河源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中文名叶梅芬
中国
民族汉族
1968年10月日
毕业院校中山大学
女
广东省兴宁市
人物履历
1987年09月--1991年07月,中山大学经济学系财政学专业学习;
1991年07月--1992年06月,广东省财政厅见习人员;
1992年06月--1995年11月,广东省财政厅综合计划处科员;
1995年11月--2000年08月,广东省财政厅基金与收费处副主任科员(其间:1997年09月--2000年07月,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政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班学习);
2000年08月--2004年08月,广东省财政厅预算处主任科员;
2004年08月--2008年02月,广东省财政厅工贸发展处副处长;
2008年02月--2008年04月,广东省财政厅投资审核中心副主任;
2008年04月--2008年10月,广东省财政厅投资审核中心主任;
2008年10月--2009年10月,广东省财政厅绩效评价处处长;
2009年10月--2012年04月,广东省财政厅农业处处长(其间:2011年03月--2011年07月,广东省委党校中青年领导干部培训一班学习);
2012年04月--2013年05月,广东省财政厅预算处处长;
2013年05月--2017年05月,广东省财政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2017年05月--,广东省河源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十二届广东省委委员,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
任免信息
2017年5月17日,河源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叶梅芬同志当选为河源市人民政府市长。
分工
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
参考资料1.叶梅芬·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