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学研究生院(宁夏大学院系)

宁夏大学研究生院宁夏大学院系

宁夏大学是教育部与自治区人民政府“部省合建”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中文名

宁夏大学研究生院

硕士点

150个个

类别

公立

学校类型

综合性大学

所属地区

宁夏

​简介

宁夏大学始建于1958年。1997年12月,宁夏大学与原宁夏工学院、银川师专(含宁夏教育学院)合并;2002年2月,与宁夏农学院合并,组建了新的宁夏大学,揭开了学校改革发展崭新的一页。学校坐落在历史悠久、风光秀丽的塞上历史文化名城银川市,校园楼宇林立、花木繁茂、环境幽雅,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1]

专业

宁夏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始于1978年。1986年,我校中国古代文学专业获硕士学位授权资格,我校正式成为研究生培养单位。随着我校研究生培养工作的不断发展以及培养质量的进一步提高,2003年,我校取得了博士学位授权点零的突破,草业科学获博士学位授权资格,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我校研究生培养涵盖全日制博士、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现有博士生导师87人,硕士研究生导师556人,在校研究生3725人。

工作职责

研究生院是组织实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管理机构,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执行国家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有关政策法规,在学校统一领导下,履行职责。

1、组织学校研究生教育改革,开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研究,参与学校有关研究生教育和学位管理问题的决策。

2、根据国家计划、科技发展、社会需要和可能条件,研究制定学校研究生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招生计划。

3、制定组织实施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4、参与制定学校学科发展规划,调整优化学科结构,促进新兴学科、交叉学科的发展。

5、组织学位授予学科点的申报、调整、评估工作。

6、组织实施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选聘、考核与管理。

7、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实施全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

8、组织全校研究生公共课的开设、考核,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中期考核、开题报告等培养过程管理工作。

9、负责组织各学科专业学位课程建设、学科研究和学位论文盲审、答辩、抽检等工作。

10、负责组织硕士、博士学位的审核,办理学位授予事宜。

11、负责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队伍的建设,组织研究生工作人员业务培训。

12、负责学校研究生思想政治等工作。

13、根据国家计划和社会需要,做好学校毕业研究生的就业指导和派遣工作。

14、对各院系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研究生教育和学位授予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

15、统一管理有关研究生教育的各项经费、基金,参与制定学校涉及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建设项目和经费预算。

16、负责统一组织实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评定与发放工作。

17、负责做好学位管理各种信息资料的采集、汇总和上报工作。

18、做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的日常工作。

19、承担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参考资料

1.机构简介·宁夏大学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