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桥贷款(bridge loan)又称搭桥贷款,是指金融机构A拿到贷款项目之后,本身由于暂时缺乏资金没有能力运作,于是找金融机构B商量,让它帮忙发放资金,等A金融机构资金到位后,B则退出。这笔贷款对于B来说,就是所谓的过桥贷款。扮演金融机构A角色的主要是国开行/进出口行/农发行等政策性银行,扮演金融机构B角色的主要是商业银行。过桥贷款可用于满足并购方实施并购前的短期融资需求。 在中国,多应用于券商担保项下的预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流动资金贷款以及企业兼并、重组中的短期贷款等。
中文名过桥贷款
Bridge Loan
贷款用途
从一般意义上讲,过桥贷款是一种短期贷款(short-term loan),其是一种过渡性的贷款。过桥贷款是使购买时机直接资本化的一种有效工具,回收速度快是过桥贷款的最大优点。过桥贷款的期限较短,最长不超过一年,利率相对较高,以一些抵押品诸如房地产或存货来作抵押。因此,过桥贷款也称为“过桥融资”(bridge financing)、“过渡期融资”(interim financing)、“缺口融资”(gap financing)或“回转贷款”(swing loan)。[2]
过桥贷款为并购交易双方“搭桥铺路”而提供的款项,可以理解为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向借方提供的一项临时或短期借款。它的形式可以是定期贷款,也可以是循环信用证,只是在时限方面更短暂些。所以它只能是一种短期融资,在并购交易中起着“桥梁”的作用。“桥式贷款”的利率比一般的贷款利率要高2%~5%。在市场情况变化异常时,交易必须加速运转,收购市场取费较高,迫使买方快速获得资金以结束交易,从而相继采用“桥式贷款”。随后通过销售债券与权益票据来偿还银行贷款。
过桥贷款在国外通常是指中介机构在安排较为复杂的中长期贷款前,为满足其服务公司正常运营的资金需要而提供的短期融资。对中国证券公司来说,过桥贷款是专指由承销商推荐并提供担保,由银行向预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提供的流动资金贷款,也就是说,预上市公司发行新股或上市公司配股、增发的方案已得到国家有关证券监管部门批准,因募集资金尚不到位,为解决临时性的正常资金需要向银行申请并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承销商提供担保的流动资金贷款。
过桥贷款还可以用于满足并购方实施并购前的短期融资需求。 在中国,多应用于券商担保项下的预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流动资金贷款以及企业兼并、重组中的短期贷款等。
根据过桥贷款的定义,过桥贷款可以弥补借款人所需融资的时间缺口(bridge the gap between times)。
公司和个人都可以使用过桥贷款。对过桥贷款进行个性化设计,可以适用于许多不同的情况。比如,一家公司正在进行一轮股权融资,预计6 个月后结束发行。公司使用过桥贷款,可以满足其营运资本的需要,将来利用发行债券的方式来偿还过桥贷款。公司金融中的过桥贷款称为“缺口融资”,用于弥补偿还所发行的债券与用新发行的债券取代它这两者之间的时间缺口。此时过桥贷款也是一种营运贷款,用于静默期(quiet period)与IPO 两者期间,或者签订收购意向书(letter of intent,LOI)与实施收购两者期间。
对个人来说,在房地产市场使用过桥贷款是很普遍的。由于在出售一笔财产和购买另一笔财产中间经常会有时滞 (time lag),所以使用过桥贷款可以为私房业主提供更多的灵活性。过桥贷款经常用于商业性的房地产购置,很快地出售一笔财产,从丧失赎回权的抵押品中重新得到房地产,利用短期融资的机会为获得长期融资提供担保。从房地产市场来看,过桥贷款是对个人出售房产权益而提供的短期银行贷款,它以个人目前的房产特别是准备出售的房产作为抵押。个人使用过桥贷款或过渡期融资可以摆脱这样的困境:在你出售财产之前想要购置房产。此时过桥贷款是为购置新房提供短期融资,在出售完旧房时还清贷款,基本上能使个人在处置完旧房以后有地方居住。
另一方面,过桥贷款在中小企业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中体现广泛,维持资金链,用于弥补之前的贷款。
对房地产
在房地产金融领域,过桥贷款机制也被广泛运用于开发商融资。由于开发商在拍卖获取地块后,尚未完全付清土地出让金,就无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进而无法通过抵押土地向商业银行融资。因此,利用金融领域过桥贷款机制,开发商通过向非银行的金融机构进行资金借贷,以此借款付清土地出让款,并利用随后将土地抵押给商业银行的贷款偿付这部分过桥贷款,形成“拆东墙补西墙”的格局,避免资金链的断裂。
银行利率
银行贷款利率
2012年6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2年6月8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分别下调0.25个百分点,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也同步下调。
2011年7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1年7月7日起银行贷款利息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分别上调0.25个百分点,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也同步上调。
2011年4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1年4月6日起银行贷款利息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分别上调0.25个百分点。
2011年2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1年2月9日起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分别上调0.25个百分点,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相应调整。
2010年12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0年12月26日起银行贷款利息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分别上调0.25个百分点,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相应调整。
过桥贷款2010年10月19日自2010年10月20日起银行贷款利息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由现行的2.25%提高到2.50%;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由现行的5.31%提高到5.56%;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据此相应调整。
2008年11月27日从2008年11月27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一年期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各1.08个百分点,其他期限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作相应调整。同时,下调中央银行再贷款、再贴现等利率。
2008年10月29日从2008年10月30日起,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由现行的3.87%下调至3.60%,下调0.27个百分点;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由现行的6.93%下调至6.66%,下调0.27个百分点;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相应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
2008年10月8日从2008年10月9日起下调一年期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各0.27个百分点;从2008年10月15日起下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2008年9月15日从2008年9月16日起,下调一年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0.27个百分点;从2008年9月25日起,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下调1个百分点。
2007年12月20日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18个百分点。
2007年9月15日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0.27个百分点。
2007年8月22日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0.27个百分点。
2007年7月20日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0.27个百分点。
2007年5月19日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18个百分点。
2007年3月18日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0.27个百分点。
2006年8月19日一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均上调0.27%。
2006年4月28日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上调0.27%,提高到5.85%。
2005年3月17日提高了住房贷款利率。
2004年10月29日一年期存、贷款利率均上调0.27%。
1993年7月11日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9.18%上调到10.98%。
1993年5月15日各档次定期存款年利率平均提高2.18%,各项贷款利率平均提高0.82%
贷款乱象
有的银行员工利用自己在银行工作的高信用度,发动朋友筹集资金代客户垫付救急;有的用自身掌握的借贷需求信息牵线搭桥,从中赚取“提成”。
银行按照规定是不允许自己的员工做过桥贷款的,但银行信贷员却是资金掮客的主力之一。由于“过桥”的紧迫性往往来自银行续贷到位前的“空白期”,撮合“过桥贷”往往成了银行信贷员的一项“灰色业务”。
银行员工利用与客户的良好关系,在企业资金紧张时,利用自己在银行工作的高信用度,发动身边朋友筹集资金代客户垫付 救急。也有的银行信贷员利用自身掌握的借贷需求信息,为民间借贷双方“牵线搭桥”,每天坐在电脑前进行“信息配对”,从中赚取“提成”。
参考资料1.首府警方破获以招揽过桥贷款为幌子的集资诈骗案·人民网
2.续贷省心 无需“过桥”(改革落实在基层)·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