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纯德(1964年7月—),男,汉族,河南杞县人,研究生学历,哲学博士。1989年4月参加工作,198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中共梅州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等职务。2014年12月,广东省纪委对李纯德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经查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经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省委批准,给予李纯德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副厅级待遇,降为科员,收缴其违纪所得。
中文名李纯德
1964年7月日
出生地河南杞县
公务员
共产主义
个人履历
1964年7月出生。
1989年4月参加工作。
198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2年9月后,在郑州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本科毕业,获文学学士学位;1986年9月后,在华南师范大学中文系现代文学专业学习研究生毕业,获文学硕士学位。
1989年4月后,任广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科员(其间:1990.01-1990.12韶关曲江县大塘镇挂职锻炼)。
1993年1月后,任广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副科级干部。
1995年12月后,任广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主任科员。
1999年12月后,任广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副处级纪检监察员。
2004年4月后,任广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政策法规研究室正处级副主任。
2006年10月后,任中共梅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其间:2009.03-2010.01在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二班学习。
2010.09.20-10.18在美国芝加哥大学参加广东省第7期领导干部美国高级培训班学习。
2008.06-2011.01在北京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管理哲学专业哲学博士班学习。
2010.03-2011.11在中央党校2010级导师制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研究生毕业)。
2014年8月16日,经中共广东省委批准,李纯德同志不再担任梅州市委常委、委员和市纪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其他职务
广东省第十次、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市第五、六次党代会代表,市五届人大代表。
任免信息
2011年11月20日召开的梅州市委六届一次全会,选出了梅州市委新的领导班子,李纯德当选市委常委,新一届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李纯德当选市纪委书记。
2014年8月15日夜间,广东省发布消息称:李纯德同志不再担任梅州市委常委、委员和市纪委书记职务。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14年担任梅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期间,因涉嫌严重违法违纪,已被广东省纪委调查。
开除党籍
2014年12月,广东省纪委对梅州市委原常委、纪委书记李纯德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
经查,李纯德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他人礼品;违规接受私人宴请;违反财经纪律;违反社会主义道德。
李纯德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纯德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副厅级待遇,降为科员,收缴其违纪所得。
参考资料1.广东梅州纪委原书记李纯德严重违纪被查 涉违反社会主义道德·观察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