僵尸车(长期停在车位无人使用的车辆)

僵尸车长期停在车位无人使用的车辆

僵尸车,是指一部分长期停在车位不动、停在那里无人使用的车辆。这些车辆满身灰尘,无人问津,长期不动弹,故被人称为“僵尸车”。“僵尸车”出现主要有不常使用或不愿使用,因车辆接近报废,而维修代价过高,车主可能由于失踪、入狱,失窃车辆,或犯罪分子作案后遗弃等原因。2015年7月9日北京市交管部门清理“僵尸车”、治理违法停车专项工作已在全市展开,现场清拖“僵尸车”267辆。2015年11月26日,停在达州火车站货运站附近一村道上,停放2年的僵尸林肯车被开走,交警称这辆车涉嫌套牌。

中文名

僵尸车

定义

长期无人使用维护的车

形成原因

车主可能由于失踪、入狱等原因

专家支招

拖车

基本定义

僵尸车”,是指一部分长期停在车位不动、停在那里无人使用的车辆。这些车辆满身灰尘,无人问津,长期不动弹,故被人称为“僵尸车”。

政府职责

对于“僵尸车”,由于长期没有主人,管理上也是一个难题。交管、停车场、小区物管、城建、市容,大家似乎都搭上一点边,但是却又都有借口不去管。放着,也就放着了。

形成原因

1、车主买了车,但因种种原因不常使用或不愿使用。

2、因车辆接近报废,而维修代价过高,因此车主将车一弃了之。

3、车主可能由于失踪、入狱等原因不能前来管理。

4、失窃车辆,或犯罪分子作案后遗弃的车辆。

各方原因

按照规定,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包括轿车、含越野型)可使用15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不需要审批,经检验合格后可延长使用年限,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20年的,从第21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也就是说,这些使用10年左右的车辆没有到达报废年限,也完全可以按二手车出售。

从事二手车交易已有十余年的黄先生在看过车辆照片后表示,排除一切其他因素单看车辆外观,这几辆车完全可以当做二手车来出售,价格在5000~15000不等。“车辆的车况比外观重要,如果发动机没有受到损坏,买来对内饰外观进行些修补,是完全可以再销售的”。至于为何会抛弃而不出售,黄先生分析,有可能是欠费原因。“出售或报废的时候都需要补齐之前的违章罚款等相关费用,如果有滞纳金,那超过二三万也是有可能的,也许车主算了账觉得卖了或者报废划不来,所以索性便抛弃了。”

记者通过相关部门了解到,渝A5***8的蓝色“僵尸汽车”车主是一位登记地址为九龙坡区黄桷坪的胡姓人士,而这辆车已经两年没有年审了。在采访中胡先生坦言,两年前该车有两次违章罚款没有及时处理,产生了较高的滞纳金。当时一直没管就让车停在那里,后来路桥费没交也产生了较高的滞纳金,想到车开了很久也值不了几个钱了,索性就彻底不管了,把车“丢”在了那里。

“这类车辆产生的原因很多,例如车主换了新车,旧车卖不出去,也懒得履行报废程序则将之遗弃,还有可能就是车主跑路、欠缴费用、长期在外地等等”。渝中区公安分局解放碑大队教导员王静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通常发现此类“僵尸汽车”后,第一件事就是将发动机号在系统中进行比对,确认是否为盗抢车辆。若不是盗抢车辆且在某一地方停放时间过长,警方会通过车辆的登记信息联系车主,因联系信息更改找不到车主便会报上级部门进行公示,公示三个月后仍无人认领的车辆警方就会对其进行强制报废。

相关法律

河南君友律师事务所律师赵保国认为,如果长期停车但正常缴费,那无可厚非,但如果占用公共区域则不太合适。《物权法》规定,小区里的公共部位归全体业主共有,长期无偿占有,涉嫌侵犯其他业主的合法使用权。如果启动法律程序,全体业主可作为原告。

僵尸车

市民支招

1、应该从立法角度规定“僵尸车”的回收处理事宜,例如停满一定年限的“僵尸车”,无论车主是否现身,管理部门都有权将其拖离并交给废旧物品回收公司拆解,使这些“僵尸车”回炉,发挥新的用途。

2、对于小区里的“僵尸车”,应该建立档案,把车主信息、停车时间等记录在案,以方便有关部门展开调查。

3、除了买卖“僵尸车”外,有关部门还可号召市民将“僵尸车”捐献出来,统一维修后作为公共资源放置在公交枢纽、轨交站点以及边远小区等处,提供给有需要的市民或外地游客有偿使用,并告知他们用后及时归还,使“僵尸车”成为可利用的社会资源。

4、车主可以把仍能正常使用的“僵尸车”低价变卖给有需要的市民,这样既节约了社会资源又方便了他人。

专家支招

拖车

如果“僵尸车”违章停在建筑物红线图以外,交警就可以依照《交通安全法》依法处罚,包括采取拖车措施。如果“僵尸车”停在红线图内,属于行政执法范围,按照《物业管理条例》,城管部门有权对红线图之内的违章停放车辆,进行处罚或拖走。

起诉

最困扰居民的,还是小区内的“僵尸车”,针对这类车,律师指出,从2013年之前的规定来看,物业是无权将小区内违规停放的车辆强制拖走的。

但是,可以通过起诉的途径解决问题,对于实行停车收费的小区,物业可以以未缴纳停车费为由起诉车主,在胜诉后申请强制拍卖该车辆;对于未实行停车收费的小区或没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因为“僵尸车”已经侵犯了全体业主的权利,业主委员会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车主,在胜诉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立法

起诉的方式虽然可行,却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因此,律师还建议,对于在小区外属于行政机关管理范围的,应简化并缩短处置“僵尸车”流程;对于小区内的“僵尸车”,应修改《物业管理条例》,授权物业或业主委员会在一定条件下先行处置“僵尸车”。在先行处置“僵尸车”的时候,可以邀请公证机构到场,对车辆的状况及车辆内的物品进行公证。

集中

一位交警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倡议通过立法解决“僵尸车”的问题。不过,他的想法和律师不一样。

他提议,通过立法,明确一个责任部门,负责联系拖车公司或组建拖车队,将这些“僵尸车”集中拖放到一个地方,比如环岛路、郊外等地方,集中管理,不再浪费车位紧缺地区的资源。

多方合作

“僵尸汽车”这类新型的城市垃圾对市容环境的影响是不容小觑的,需要车主和各管理部门的共同努力。

如果是因为怕报废手续麻烦,把旧车扔在路边,就太没必要了。重庆市商业委员会特商处杨利山处长提醒车主,车辆申请报废的手续其实很简单,如果有个人或单位要将车辆报废,首先向公安机关申请报废凭证,再将报废凭证拿到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去报废,由该企业开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若该车辆是符合当年补贴政策的车辆则办理补贴,若不符合则由回收企业支付收购金。“每年出台的报废补贴车型和金额都不同,去年我市最高的补贴就达到18000元。”

市政

管理委员会市容环卫处处长袁洪涛也表示,这类新型垃圾和普通的垃圾不同,不能通过清扫解决。“车辆属于车主的私有财产,市政工作人员没有权利将其进行处理,这类新型的城市垃圾在影响市容观瞻的同时也在无偿地侵占公共资源”。如果要根治这个问题就需要多方用力,例如辖区市政部门、街道办事处以及交管部门共同来努力。

现象代表

最牛僵尸车

2014年6月10日,在湖北十堰市张湾区光明花园小区里的道路旁,停放着两辆“僵尸车”。两辆车都停放了数年,车辆基本上已经报废。由于停放时间过长,一旁山体上的藤蔓爬满了车身,成为一道奇特的风景。

居民们称,小区道路本来就不宽,这样的“僵尸车”长年累月停放在路边不仅有碍观瞻,而且影响居民出行。居民们认为,这些“僵尸车”如果废弃不用的话,就该进行报废处理,而不是一直停放在小区里。据了解,全国各地都有大批这样的“僵尸车”。“僵尸车”让居民烦恼,令小区管理者头痛。

在增江街东区农贸市场的一家杂货铺前,一辆车牌号为粤A03Z35的暗红色面包车引起了记者的注意。其车身布满了厚厚的灰尘,四个轮胎均已瘪气,透过车窗可见车厢内横七竖八地放着纸箱、泡沫箱等杂物,年检日期为2010年。“这辆车停在这里很长时间了,也不知道是谁停的。”杂货店老板说,由于车辆停放的时间太长,车下已堆满垃圾。

据法制晚报2012年3月报道,有一辆价值近50万元的新宝马X1车,停在央视西门外的路边近一年,终被交警拖走。此事引起了网友关注,有网友调侃称,该车为某大款送给央视一主持人的,但对方不收,大款就把车丢弃在路边,但这一说法无法证实。

2018年吉林长春东环城路附近,一辆北京牌照的劳斯莱斯豪车被弃街头当仓库,被称最牛僵尸车。据附近的居民讲:这辆豪车停在这里已经很久了,风吹雨淋已经锈迹斑斑,轿车玻璃缺失用纸壳和塑料布遮挡,里面堆满杂物。这辆车是经典款的劳斯莱斯,新车在200万人民币左右。部分市民表示,收藏级的豪车扔在路边太可惜了。[1]

参考资料

1."最牛"僵尸车:劳斯莱斯被弃街头当仓库·网易新闻

标签: 僵尸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