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垚东(前黑社会组织成员)

陈垚东前黑社会组织成员

陈垚东,外号龙哥,1971年出生于广东省深圳市沙井蚝四村。陈垚东家里排行老五,父母健在,小时因听力不好被其母称为“聋仔”,后因势力壮大,逐渐被人称为“龙哥”。2012年在深圳警方发布的信息中,陈某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已被市公安局摧毁。“龙哥”由废品收购生意起家,长期盘踞沙井共和一带,占据重要商业设施从事赌场等违法活动,欺行霸市,在地方上势力深厚,神通广大。2013年1月30日,深圳中院判处陈垚东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人民币1.27亿元。

中文名

陈垚东

别名

龙哥

国籍

中国

出生日期

1971年

发家经历

据沙井原居民介绍,其由废品收购生意起家,盘踞沙井一带占据酒店会所从事赌博等违法活动、欺行霸市,赚黑心钱。陈垚东以前做工程,修了不少的工业区,靠出租厂房“捞钱”。后来通过黑恶手段,逐渐兼并垄断了沙井的废品收购行业。在操控废品营生的同时,陈垚东还在沙井多家酒店开设赌场,公然聚赌并逐步涉及到沙井街道的城市建设工程承包等领域。“龙哥”平时主要的活动通过其名下的骏东投资公司进行。2012年该公司已经查封,但警方之前在突击搜查中,查获了大批的翡翠玉器珍玩。沙井金至尊、天源丽江等多家四星级酒店也已经查封。

沙井地产

2007-2012年间,“龙哥”利用自身势力染指了当地诸多“统建楼”项目,此举不仅能为之迅速累积起巨量财富,更能为之“洗白”黑色收入。“龙哥”和其代言人还通过对当地主政官员的“渗透”染指了一些政府项目,获利甚巨。

据当地地产中介人士介绍,除了鸿荣源、万科这类正规房地产公司开发的少数楼盘外,沙井很多楼盘以统建楼或集资楼的方式大行其道,其中不少在建的房地产或多或少都被“龙哥”等人所垄断。

2010年中央电视台二套《经济半小时》栏目就曾对沙井违法建筑多的状况进行了曝光,此事受到中央有关部门的关注。此后沙井的违法建筑一度停工,然而不久又死灰复燃。据非官方统计,沙井存在的违法建设的大型统建楼、农民房大约有10多处。

人物简介

陈垚东,外号龙哥,1971年出生于广东省深圳市沙井蚝四村。陈垚东家里排行老五,父母健在,小时因听力不好被其母称为“聋仔”,后因势力壮大,逐渐被人称为“龙哥”。

2012年在深圳警方发布的信息中,陈某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已被市公安局摧毁。“龙哥”由废品收购生意起家,长期盘踞沙井共和一带,占据重要商业设施从事赌场等违法活动,欺行霸市,在地方上势力深厚,神通广大。

犯罪处理

打黑被捕

2012年2月7日,荷枪实弹的数百名特警突击围捕沙井多家酒店和娱乐场所,长期盘踞在沙

井的黑帮团伙被一举摧毁。警方曾进入位于沙井中心路旁一家并不起眼的星河大厦,对大厦内的银通商务宾馆901室进行搜查,搜出“龙哥”私藏在房内多年的大批翡翠玉器珍玩,最后动用大量警力,装了4辆大货车才将所有珍玩运走。

此次打黑行动,沙井街道办党工委原书记刘少雄、原沙井城建办主任陈某、沙井黑帮老大绰号“龙哥”的陈某某相继落马、落网。沙井涉黑案调查历时多年,涉案人员错综复杂,警方在查封“龙哥”拥有的几家星级酒店娱乐场所之外,还查封了其位于沙井壆岗水库的一处在建豪华联排别墅以及暗藏在景昌收购站内的“皇宫”。

开庭受审

2012年11月28日,沙井“新义安”涉黑系列案件主体部分在深圳市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包括黑老大陈垚东等40名被告人出庭受审,引人注目的是,原沙井街道办党工委书记刘少雄也是被告人之一。

本次审理的主体案件涉案事实共58起,其中命案2起,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时间跨度达20年,单起犯罪时间跨度达15年,涉及罪名包括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强迫交易罪、贩卖毒品罪等多项罪名。

刘少雄位列第37被告人

由于被告人众多,庭审预计将持续3周左右,周末时间都将继续开庭。在28日法庭调查阶段,第一被告人陈垚东当庭否认所有14项控罪。刘少雄涉嫌受贿和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两项罪名,位列第37被告人,庭审尚未进行到对其询问是否认罪阶段。

对于检方指控其犯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陈垚东全盘否认,还辩称“我根本不知道什么沙井新义安”。对于同案的其他被告人,陈垚东说自己大部分都不认识,认识的几个也是普通朋友关系。

40名被告人中仅沙井街道党工委原书记刘少雄系“保护伞”级人物,除第一被告人“龙哥”陈垚东外,其余38人全是“龙哥”的“马仔”。他们的年龄大多在30—40岁之间。

审判结果

2013年1月30日,深圳中院对被告人陈垚东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进行一审宣判,判处被告人陈垚东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人民币1.27亿元。[1]

该法院依法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绑架罪,非法拘禁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赌博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行贿罪,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虚报注册资本罪等14项罪名,数罪并罚,作出判决。

参考资料

1.深圳中院一审宣判陈垚东等涉黑案·共产党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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