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化环境资源审判体制改革,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需求,形成保护渠江流域生态环境法治合力,11月1日,渠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谭驰一行赴前锋区法院交流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工作。前锋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谢华全程陪同,部分干警参加座谈。
谭驰副院长一行先后走访参观了流杯滩增殖放流点、院机关诉讼服务中心,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双方就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工作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与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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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会后,两地法院签订《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主要涉及协作目标和原则、协作内容、协作机制三个方面的内容。两地法院将在环境资源案件审判执行、信息共享、生态修复、队伍建设等方面加强协作,推动健全环境资源保护跨区域司法协作机制,全面提升区域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水平,共同筑牢渠江流域绿色生态屏障,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前锋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谢华表示,前锋区法院与渠县法院山水相依、一衣带水,此次签订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对于推动构建渠江流域“司法资源共享、突出问题同治、工作举措共商”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格局,将产生积极作用。希望两地法院开展更多的务实合作,为一域争光,为全局添彩,共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绿色发展。
渠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谭驰表示,两地法院此次签订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对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保护渠江流域生态环境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希望两地法院共同努力,不断拓展协作内容,强化环资纠纷的源头治理和机制运行,为守护渠江流域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协同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来源: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