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圣是哪位圣人(亚圣是哪位圣人儒家代表人物)

为了弘道,圣人、亚圣一起说谎?三年之丧究竟起源于何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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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之丧起源的最后一种说法是“孔子首创说”。此说的代表为廖平、康有为、郭沫若等人。

廖平在《群经凡例·四代古制凡例》中说古代本不行三年之丧,“孔子起而讥之,以为古不如此,成康以后然而文王不然,故凡周制皆以为失礼”。

康有为在《孔子改制考》“弟子问难考”中,以问难三年之丧者最多,谓三年之丧“为孔子新改定之制...而孟子传教至易明矣。”

康有为

他在《论语·阳货篇》注中说:“三年之丧,盖孔子改制所加隆也。”

郭沫若在《青铜时代·驳说儒》中说:“三年丧制本是儒家的特征,胡适往年是认为孔子的创制,据我所见到的也是这样。”他在《十批判书?孔墨的批判》中又说:“所谓‘斟酌损益’的事情无疑是有的,尽管他在说‘述而不作’,但如‘三年之丧’便是他所作出来的东西,是不是杰作是另外一个问题。”

此说的主要根据是《论语·阳货篇》、《论语·宪问篇》中孔子与弟子宰予和子张读三年之丧的两段话。从这两段话的内容来看,说孔子是三年之丧的首倡者比较有说服力。

然而,从先秦的文献资料来看,三年之丧的说法却不自孔子始。

作为一种社会风俗,三年之丧制度的形成经历了一段漫长的时期。在远古时代,“丧期无数”,即“哀除则止,无日期限数”。各种文献、考古和民族学方面的资料也证明了这一点。

郭沫若

以民族学资料来说,我国西南的一些少数民族至今还存在着“停棺待葬”的习俗。

孔达生认为,从《杂记》中所记载的孔子言论“少连、大连善居丧,三日不怠,三月不解,期悲哀,三年忧,东夷之子也。”看来,少连、大连为东夷之子,则其所行之礼,似应为东夷之俗。如果这个假设正确的话,则三年之丧很可能就是东夷的旧俗。

曲阜为鲁国的都城,亦在东夷之旧墟,可能是孔子因居所的关系,采取了这一东夷的风俗,而赋予其新的理论,以“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予也,亦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之说,将这一个风俗的意义解释成一种报恩纪念的行为。

郭沫若书法作品

至于孔子把三年之丧说为“天下之通丧",以及“古之人皆然”,孟子说它是“三代共之”等说法,可能用意是在于借此鼓吹他们仁亲的思想,因而提出的宣传口号。

孔达生的这这种理解感觉比较合乎事实,从先秦文献资来看,先秦时有“三月之丧”、“期年之丧”等形式。

《礼记·曾子问》记“夏后氏三年之丧,即殡而致事。殷人既葬而致事”。

《礼记·曲礼下》说:“君子行礼,不求变俗。祭祀之礼,居丧之服,哭泣之位,皆如其国之故,谨修其法而审行之。”

这些都说明先秦时的丧期因人、因时、因地而有差异,并无统一的规定和限制。

根据目前已知的信息,大约到了春秋后期,晋国的叔向首先明确提出了三年之丧的主张。

春秋争霸图

《左传》载:昭公十一年(公元前531年)五月,昭公母亲归氏薨,昭公不仅不守丧,而且还在比蒲举行了盛大的阅兵仪式。对此晋国大夫叔向深感不满,愤愤地说道:国君发生大丧事,国家却不停止阅兵;有三年的丧期却没有一天的悲痛。国家不为丧事而悲哀,这是不怕国君;国君没有悲痛的容貌,这是不顾亲人。国家不怕国君,国君不顾亲人,威信能够不下降吗?恐怕会丢掉他的国家。

叔向是春秋后期晋国霸业复兴时期的重要人物,曾在晋悼、平、昭、顷四公期间先后担任太子傅、太傅等要职。史载他“习于春秋”,他强调以礼治国,通过忠信、卑让来达到统治的目的。

深受叔向思想影响的孔子更是极力倡导三年之丧。

孔子提倡三年之丧有其深刻的社会背景,这就是在社会大变动、“礼崩乐坏”的情况下提出的。

周天子不行当时之礼,一向以尊周礼著称的鲁国国君也将礼置之度外;社会上对丧期又有较大甚至激烈的争议。

求治心切的孔子,认为不孝生于不仁爱,不仁爱生于丧祭之礼不明。所以,他企图通过丧礼制度来增强人们的孝心,因为孝是仁的本源和基础。于是孝道与礼紧密结合在一起。

曲阜孔林

?孔子认为,孝的标准就是“敬”和“尽礼”,具体表现是“三年无改于父之道”。他说:“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达丧也。”

孔门弟子大都遵从师说,倡导三年之丧。

孟子说:“三年之丧,齐疏之服,膻粥之食,自天子达于庶人,三代共之。”

荀子也认为:“三年之丧,人道之至文者也。夫是之谓至隆。是百王之所同,古今之所壹也。”

《礼记·檀弓上》说:“事亲有隐而无犯,左右就养无方,服勤至死,致丧三年。”

《坊记》曰:“丧父三年,丧君三年,示民不疑也。”

《丧服四制》云:“其恩厚者其服重,故为父斩衰三年。以恩制者也。”

《中庸》载:“三年之丧,达乎天子。父母之丧,无贵贱,一也。”

这些观点,都是基于还报父母之恩的观念而提出的主张。在宗法社会里,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最为密切,父母生前对子女的哺育之恩也最重。所以一旦父母亡故,其做子女所受的悲痛也就最深,思慕之情也最深切。

在孔孟等人的不断鼓吹和宣传下,三年之丧首先在儒家中实行。如孔子死后,弟子多为其守丧三年,然后相互诀别而去。子贡又置庐冢上,过了三年居丧生活。孔子弟子高柴为父母守丧,也是泣血三年。

值得注意的是,在先秦时期,三年之丧除了一些儒家弟子实行外,并未在整个儒家阶层中推广,即使是极力倡导三年之丧的孔、孟二人,也都没有实行。

《公孙丑》载:“孟子自齐葬于鲁,反于齐,止于赢。充虞请曰:‘前日不知虞之不肖,使虞敦匠事。严(不暇),虞不敢请。今愿窃有请也。木若以美然。’”

对于这段记载,明代张燧《千百年眼》卷三《孟子不行三年丧》引许竹崖话说:“夫以葬鲁未几,而即反于齐,止赢,方暇而始可以问,则其未尝终丧于家也可知。否则,何自齐以至于葬鲁之后,更无余罅,乃至在途止赢百可问耶?”

综上所述,可见三年之丧在先秦时期并没有普遍实行,仅在个别地区和一些儒家人士中使用。

公孙丑

《墨子非儒篇》引“儒者曰:亲亲有术,尊贤有等,言亲疏尊卑之异也。

三年之丧是儒家礼制。《墨子·节葬下》说:“君死,丧之三年:父母死,丧之三年。”孙诒让《墨子闲诂》引《说苑·修文篇》说:“齐宣王谓田过曰:吾闻儒者丧亲三年,丧君三年。”这也就是说“战国时,非儒者,盖不尽持三年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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