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宽赞(倪宽赞字帖高清大图)

要弄懂张忠政斗镇墓兽玺书及边款72字四言诗左右连珠颂赞诔策祝铭的真正意义,只有在对古代文体有基本的了解之后,才能深入。虽觉累赘,但不可或缺,甚至很有必要。

01官民通用之诗铭及章句

在中国文学史上,相对而言,铭文的成就不能与诗、词、曲、赋、散文、小说等文体相比。铭文的创作始终没能形成自己的繁荣,铭文的鉴赏也不大为人所注意,一个重要的原因恐怕就是因为它缺乏自己特有的文章形式,而是寄附、散落于其它非专门的文册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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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诗言志。古代诗歌有三言、四言、五言等章句之分。

徐师曾《文体明辨序说》云:“若夫铭之为体,则有三言、四言、七言、杂言、散文......”铭文如诗如文,宜散宜骈,融汇了各种文体的长处,运用起来灵活自如。铭文可以自由地采取诗、文的形式和技巧,为己所用。它可以是押韵的,也可以不押韵,军事装备上短的寥寥数语,长的却可以上百止千字。

《尚书.虞书》云:“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毛诗序》云:“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咏歌之,咏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情发于声,声成文谓之音。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故正得失,动天地,感鬼神,莫近于诗。先王以是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

故诗有六义焉:一曰风,二曰赋,三曰比,四曰兴,五曰雅,六曰颂,上以风化下,下以风刺上,主文而谲谏,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故曰风。至于王道衰,礼义废,政教失,国异政,家殊俗,而变风变雅作矣。国史明乎得失之迹,伤人伦之废,哀刑政之苛,吟咏情性,以风其上,达于事变而怀其旧俗也。故变风发乎情,止乎礼义。发乎情,民之性也;止乎礼义,先王之泽也。是以一国之事,系一人之本,谓之风;言天下之事,形四方之风,谓之雅。雅者,正也,言王政之所由废兴也。政有大小,故有小雅焉,有大雅焉。颂者,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于神明者也。是谓四始,诗之至也。”

郑玄《诗谱序》云:“论功颂德,所以将顺其美;刺过认失,所以匡救其恶。”

《正义》云:“名为诗者,《内则》说负子之礼云:‘诗。负之。’注云:‘诗之言承也。’《春秋说题辞》云:‘诗之为言志也。’《诗纬含神雾》云:‘诗者,持也。’然则诗有三训:承也,志也,持也。作者承君政之善恶述己志而作诗,为诗所以持人之行,使不失队,故一名而三训也。彦和训诗为持,用《含神雾》说。《论语.为政》云:‘子曰:《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正义》云:‘思无邪者,此诗之一言,《鲁颂.駉篇》文也。诗之为体,论功颂德,止僻防邪,大抵皆归于正,于此一句可以当之也。’”

又《正义》引郑玄《六艺论.论诗》云:“诗者,弦歌讽喻之声也。自书契之兴,朴略尚质,面称不为谄,目谏不为谤,君臣之接,如朋友然,在于诚恳而已。斯道稍衰,奸伪以生,上下相犯。及其制礼,尊君卑臣,君道刚严,臣道柔顺,于是箴谏者希,情志不通,故作诗,以诵其美而讥其过。”

班固《两都赋序》云:“赋者,古诗之流也。昔成康没而颂声寝,王泽竭而诗不作,大汉初定,日不暇给,至于武宣之世,乃崇礼官,考文章,内设金马石渠之署,外兴乐府协律之事,以兴废继绝,润色鸿业。

是以众庶悦豫,福应尤盛《白麟》、《赤雁》、《芝房》、《宝鼎》之歌,荐于郊庙;《神雀》、《五凤》、《甘露》、《黄龙》之瑞,以为年纪。

故言语侍从之臣,若司马相如、虞丘寿王、东方朔、枚皋、王褒、刘向之属,朝夕论思,日月献纳;而公卿大臣御史大夫倪宽、太常孔臧、太中大夫董仲舒、宗正刘德、太子太傅萧望之等时时间作。

或以抒下情而通讽喻,或以宣上德而尽忠孝,雍容揄扬,著于后嗣,抑亦雅声之亜也。故孝成之世,论而录之,盖奏御者千有余篇,而大汉之文章,炳焉与三代同风。

夫道有夷隆,学有粗密,因時而建德者,不以遠近昜則;故《皋陶》歌虞,《奚斯》頌魯,齣覷采于孔氏,列于《詩》、《书》,其义一也。稽之上古则如彼,考之汉室又如此,斯事虽细,然先臣之旧式,国家之遗美,不可阙也。臣窃见海内清平,朝廷无事,京师修宫室浚城隍起苑囿以备制度,西土耆老,咸怀怨思,冀上之睠顾,而盛称长安旧制,有陋洛邑之议。

故臣作《两都赋》,以极众人之所眩矅,折以今之法度。”章太炎《辨诗》云:“夫宫室新成则有发(见檀弓),丧纪祖载则有遣;(《既夕礼》有文),告祀鬼神则有造;(见《春官.大祝》),原本山川则有说(见《毛诗传》);斯皆古之德音。”

(二)铭箴

铭文是一种古老的文体。铭的本意为名,即将祖先功德警语等刻于器物上,主要铸刻于商周青铜等器物之上。用以借鉴,勉励告诫自己,加强道德修养。

铭文以自我儆诫规劝为正宗,后来发展为歌功颂德。铭文如诗如文,宜散宜骈,可押韵可不押韵,字数可长可短,长的四五百字,短的仅寥寥数语,融汇了各种文体的长处。

东汉班固《封燕然山铭(并序)》云:“昭明盛德”。明代徐师曾《文体明辨序说》云:“一曰警戒,二曰祝颂。”又说:“若夫铭之为体,则有三言、四言、七言、杂言、散文等。”

春秋时鲁国大夫臧武仲说:“夫铭,天子令德,诸侯言时计功,大夫称伐。”《汉书.艺文志》中就著录了《黄帝铭》六篇。先秦时代是铭文的萌生期。故《礼记·祭统》云:“夫鼎有铭,铭者,自名也。自名以称扬其先祖之美而明著之后世者也。”《释名·释典艺》也说:“铭,名也,述其功美使可称名也。”

《说文.竹部》云:“箴,缀衣也。从竹,咸声。”又《说文.金部》云:“鍼,所以缝也。从金,咸声。”箴与鍼通。韦昭注:“箴,箴刺王阙以正得失。”《左传》云:“命百官箴王阙,则亦天子之事也。”陆机《文赋》云:“铭博约而温润,箴顶挫而清壮。”李善注:“博约,谓事博而文约也。铭以题勒示后,故博约温润;箴以讥刺得失,故顶挫清壮。”

南朝刘勰《文心雕龙》云:“铭兼褒赞,故体贵弘润。”晋代挚虞《文章流别论》云:“夫古之铭至约。”即铭文语言精炼,字少而精,简而约,一语多关,寓意深邃春秋笔法。人们认为只有那种语言凝炼,意蕴深隽,铭刻在心的文字才能称得上铭文。

《文心雕龙.铭箴第十一》云:“昔帝轩刻舆几以弼违,大禹勒笋虡而招谏。成汤盘盂,著日新之规;武王户席,题必戒之训。周公慎言于金人,仲尼革容于欹器,则先圣鉴戒,其来久矣。故铭者,名也,观器必也正名,审用贵乎盛德。

盖臧武仲之论铭也,曰:“天子令德,诸侯计功,大夫称伐。”夏铸九牧之金鼎,周勒肃慎之楛矢,令德之事也;吕望铭功于昆吾,仲山镂绩于庸器,计功之义也;魏颗纪勋于景钟,孔悝表勤于卫鼎,称伐之类也。若乃飞廉有石椁之锡,灵公有蒿里之谥,铭发幽石,吁可怪矣!

赵灵勒迹于番吾,秦昭刻博于华山,夸诞示后,吁可笑也!详观众例,铭义见矣。至于始皇勒岳,政暴而文泽,亦有疏通之美焉。若班固《燕然》之勒,张昶《华阴》之碣,序亦盛矣。蔡邕铭思,独冠古今。桥公之钺,吐纳典谟;朱穆之鼎,全成碑文,溺所长也。至如敬通杂器,准矱戒铭,而事非其物,繁略违中。崔骃品物,赞多戒少,李尤积篇,义俭辞碎。

蓍龟神物,而居博奕之中;衡斛嘉量,而在臼杵之末。曾名品之未暇,何事理之能闲哉!魏文九宝,器利辞钝。唯张载《剑阁》,其才清采。迅足骎骎,后发前至,勒铭岷汉,得其宜矣。

箴者,所以攻疾防患,喻针石也。斯文之兴,盛于三代。夏商二箴,馀句颇存。及周之辛甲百官箴一篇,体义备焉。迄至春秋,微而未绝。故魏绛讽君于后羿,楚子训民于在勤。战代以来,弃德务功,铭辞代兴,箴文委绝。至扬雄稽古,始范《虞箴》,作《卿尹》、《州牧》二十五篇。及崔胡补缀,总称《百官》。

指事配位,鞶鉴可征,信所谓追清风于前古,攀辛甲于后代者也。至于潘勖《符节》,要而失浅;温峤《傅臣》,博而患繁;王济《国子》,引广事杂;潘尼《乘舆》,义正体芜:凡斯继作,鲜有克衷。至于王朗《杂箴》,乃置巾履,得其戒慎,而失其所施;观其约文举要,宪章戒铭,而水火井灶,繁辞不已,志有偏也。

夫箴诵于官,铭题于器,名目虽异,而警戒实同。箴全御过,故文资确切;铭兼褒赞,故体贵弘润。其取事也必覈(核)以辨,其摛文也必简而深,此其大要也。然矢言之道盖阙,庸器之制久沦,所以箴铭异用,罕施后代,惟秉文君子,宜酌其远大焉。赞曰:铭实表器,箴惟德轨。有佩于言,无鉴于水。秉兹贞厉,敬言乎履。义典则弘,文约为美。”

西汉扬雄、东汉崔骃、崔瑗、胡广等都曾著《百官箴铭》云:如《十二州箴》、《司空箴》、《尚书箴》、《大司农箴》、《侍中箴》、《光禄勋箴》、《大鸿胪箴》、《宗正箴》、《卫尉箴》、《太仆箴》、《廷卫箴》、《太常箴》、《少府箴》、《执金吾箴》、《将作大臣箴》、《城门校尉箴》、《太史令箴》、《博士箴》、《国三老箴》、《太乐令箴》、《太官令箴》、《上林苑令箴》、《太尉箴》、《司徒箴》、《大理箴》、《河南尹箴》、《东观箴》、《关都尉箴》、《河堤谒者箴》、《郡太守箴》、《北军中侯箴》、《司隶校尉箴》、《中垒校尉箴》、《边都尉箴》、《陵令箴》等。

《古文苑》载东汉崔瑗《河堤谒者箴》四言诗:“伊昔鸿泉,浩浩滔天。有夏作空,爰奠山川。导河积石,凿于龙门。疏为砥柱,率彼河浒。大陆既碍,播于北野。济、累咸顺,沂、泗从流。江、淮汤汤,而冀宅乃州。澹溅溅,东归于海。九野孔安,四奥不殆。爰及周衰,夏绩陵迟。导非其导,堙非其堙。八野填淤,水高民居。湓溢滂汩,屡决金堤。瓠子潺,宣房作歌。使臣司水,敢告执河。”

在上述铭文中,对于西汉御史大夫曾任职官来说,与其相关联的有:

1、《郡太守箴》,前32年—前30年,曾任东平国相;

2、《少府箴》,前29年任少府;

3、《河堤谒者箴》,前29年未至前28年初,督导校尉王延世治理黄河决堤洪水灾害;

4、《司隶校尉箴》,前30年末,少府张中好友司隶少尉与共同劾奏丞相匡衡污公田租税;

5、《中垒校尉箴》,张中好友及镇墓兽铭文作者刘向,曾任中垒校尉箴;

6、《陵令箴》,张中先祖85世祖(曾祖)张乘在汉宣帝时封阳陵公,由清河徙长安守景帝陵。

02西汉皇室文书

中国人民大学历史系副教授刘后滨博士在《从蔡邕[独断]看汉代公文形态与政治体制的变迁》一文中说:“中国秦汉帝国对政务的管理,很大程度上是一种依靠公文书运作进行的文书行政。公文书运作系统总体可分为上行文书和下行文书两条线索。臣民向官府和君主奏事以及下级官府向上级官府和朝廷奏事的文书,构成了上行文书;皇帝的命令文书和各级官府下发的政令文书,构成了下行文书。”

文书在处理国家政务中的作用至秦汉时期已经十分显著,出土的云梦秦简《内史杂》规定:“有事请也,必以书,毋口请,毋羁请”。由于文书行政的发达,到汉代已是“公府掾多不视事,但以文案为务”(引:《北堂书钞》卷68引《汉杂事》)。所以刘勰《文书雕龙·章表》说:“章表奏议,经国之枢机”。

(一)古代皇室官方文书简述

古代各类符信、玺书、诏书等所述委官授爵、记事明责等内容,是与古代文体及皇室文书直接相关。即皇帝要发布命令,封官授爵,奖惩大臣,谥诔功勋等都有一些专用文书。

其中玺书制书是皇室大臣所用重要文书之一:即策书、诏书、制书、戒书。本文结合西汉张中铜狮玺书诔铭,就皇室各种文体规制、特征和史实根据作简要分析。

1、策书

其主要功能是封赏大臣就国时用的文体,“约敕封侯”犹如后世策封。

《周礼》云:“凡命诸侯及公卿大夫,则策命之。”东汉蔡邕《独断》曰:“策书。策者,简也。禮曰:不滿百丈不書於策。其制長二尺,短者半之,其次一長一短,兩編下附篆书,起年月日,称皇帝曰,以命诸侯王、三公。其诸侯王、三公之薨于位者,亦以策书诔谥其行而赐之,如诸侯之策。三公以罪免,亦赐策文,体如上策而隶书,以一尺木两行,唯此为异者也。”《释名·释书契》云:“策者,教令于上,所以驱策诸下也。汉制约敕封侯曰册。册,赜也,敕使整赜不犯之也。”

《汉书·武五子传》载武帝于元狩六年立齐怀王刘闳、燕刺王刘旦、广陵厉王刘胥时有“赐策,各以国土风俗申诫焉。”后来策文多所分化,如徐师曾《文体明辨序说》将策析为十类:祝册、玉册、立册、封册、哀册、赠册、谥册、赠谥册、祭册、赐册、免册。如果将委官授爵策书制作成符命,即为符策。

《资治通鉴.晋纪.孝愍皇帝》云:“建兴元年,‘今功无大小,皆以格断,乃至金紫佩士卒之身,符策委仆隶之门’,非所以重名器,正纪纵也,请一七停之。”

《汉官仪》说“初,秦代少府遣吏四人在殿中主发书,故号尚书。尚犹主也。汉因秦置之”。《唐六典》卷一说“初,秦变周法,置尚书于禁中,有令丞,掌通章奏而已。汉初因之”。

《独断》将皇帝的命令文书分为策书、制书、诏书、戒敕四类。策书。策者,简也。……起年月日,称“皇帝曰”,以命诸侯王、三公。其诸侯王、三公之薨于位者,亦以策书诔谥其行而赐之,如诸侯之策。三公以罪免,亦赐策,文体如上策而隶书,以一尺木,两行,唯此为异者也。制书,帝者制度之命也。其文曰“制诏三公”,赦令、赎令之属是也。刺史、太守、相劾奏申下,士迁,书文亦如之。其征为九卿,若迁京师近官,则言官,具(俱)言姓名。其免,若得罪,无姓。凡制书,有印使符下远近,皆玺封,尚书令印重封。”

《独断》对于制书、策书、玺书的概括,文义甚明。其主要的应用场合是对于诸侯王、三公的除免和诔谥。

策书,又叫册书。汪桂海等学者认为制书主要用于两个方面,一是下给三公,令三公向全国颁布赦令和赎令;一是任免九卿或京师近臣。

故从考古学角度来看,据湖北孝感云幕秦简和湖南里耶秦简所记载的皇室诏令书下行文都是用的篆书,而平行公文及免官都用隶书。这里张中镇墓兽铭文92字,全部为篆书,明显是皇帝或朝廷下给三公御史大夫张中的下行文及任用职官的公文制书、玺书。

2、诏书、制书

(1)是皇帝颁发的命令文告,或为布告百官臣民之书。

吴讷《文章辨体序说》称:“按三代王言,见于《书》者有三,曰诰、曰誓、曰命。至秦改之曰诏,历代因之。”《释名·释典艺》云:“诏书,诏,照也。人暗不见事宜则有所犯,以此照示之,使昭然知所由也。”《汉书·高帝纪》五年诏下颜引:“如淳曰:诏,告也,自秦以下,唯天子独称之。”《后汉书.光武帝纪》李贤引引《汉制》云:帝下之书有四,三曰诏书:“诏书者,诏告也。”

诏书作为文体形式,是诏令的一种。诏令是古代帝王、太后或皇后所发文告总称。包括册文、制、敇、诏、诰、策令、玺书、谕等。西汉诏书多由皇帝自己起草。后来据《后汉书·百官志》记载,诏书多由尚书负责起草。保管于中央和州郡兰台档案部门。

制書:东汉蔡邕《独断》云:“帝者制度之命也,其文曰制詔,三公赦令贖令之屬是也。刺史太守相劾奏申下土遷書文亦如之。其徵為九卿,若遷京師近宮,則言官具言姓名,其免若得罪無姓。凡制書有印使符下,逺近皆璽封。尚書令印重封。唯赦令贖令,召三公詣朝堂受制書。司徒印封,露布下州郡。”

(2)出土文物:1976年3月在甘肃省镇原县出土的秦始皇二十六年青铜诏版。它是秦始皇统一文字和度量衡的实物证据。

那块甘肃镇原出土的铜板材质为青铜,长10.8厘米,宽6.8厘米,厚0.3厘米,重量150克,大小仅有成年人的巴掌大。铜板表面以阴刻的方式记载了秦始皇26年(公元前221年)统一度量衡的诏书。诏书有5行,一共40个字,字体为秦小篆,字迹清晰,线条流畅。

诏书内容为:“廿六年,皇帝尽并兼天下诸侯,黔首大安,立号为皇帝,乃诏丞相状、绾,法度量则不壹,歉(嫌)疑者,皆明壹之”。诏书的大意为:秦26年,朕统一全国,天下百姓安居乐业,立号为皇帝,下诏书给丞相隗状、王绾,把全国的法律、度量和各种制度都明确统一起来。专家将这块铜板称之为“秦始皇二十六年铜诏版”。

这块铜诏版实际上就是秦始皇颁布统一度量衡的诏书。秦统一天下之后,秦始皇命人将统一度量衡的诏书刻在铜板上,下放发放到全国各地,以实物的方式督促各地推进统一度量衡的工作。

其实,早在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前的100年,商鞅就已经在秦国推行了度量衡制度,这些制度在经过100余年的运行和完善后,为秦国的崛起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秦始皇作为秦王,他当然知道统一度量衡对社会进度所起到的积极作用,因此,刚刚一统天下,国家还处于百废待兴之际,他就命人将诏书下放到各地,并刻在铜板上,镶嵌于量衡器上作为强制推广的使用凭证,可见其对统一度量衡工作的重视程度。

“秦始皇二十六年铜诏版”上的篆书也与秦统一六国之前的秦篆有明显的不同。在此之前,秦篆是大篆,字体繁杂,难于书写。秦始皇统一天下之后,各国的字体各不相同,很多诸侯国都在使用自己的异体字。秦始皇命丞相李斯等对秦大篆进行重新整理,将大篆变为笔画更少的小篆,并“罢其不与秦文合者”,废除其他诸侯国使用的异体字,将秦小篆作为标准字体在全国强制推广,这块铜诏版上的秦小篆正是秦始皇统一文字的有力见证。“

秦始皇二十六年铜诏版”做工精细,阴刻的篆书虽然历经2000多年,但是字迹依然清晰可见,它对研究我国青铜冶铸史具有特殊的价值。同时,这块铜诏版的出土也证实了:在秦朝时期,我国就已经统一了文字和度量衡,是一件珍贵的历史实物。

1996年,经专家评定这块“秦始皇二十六年铜诏版”被国家文物局鉴定为国家一级文物,现在,它被珍藏在甘肃省镇原县博物馆。

3、戒书

《文心雕龙·诏策篇》云:“戒敕为文,实诏制切者。”可见是对于各地太守的命令。《独断》曰:“戒书,戒敕刺史太守及三边营官,被敕文曰:有诏敕某官,是为戒敕也。世皆名此为策书,失之远矣。”又称戒敕。

4、奏

《文心雕龙·章表篇》云:“秦初定制,改书曰奏。”奏以按劾。《独断》曰:“奏者,其中者所请,若罪法劾案公府送御史台,公卿校尉送谒者台也。”按劾所作。《论衡·程材篇》云:“进退失度,奏记言事。”《后汉书·班固传》引:“奏,进也。记,书。”这种文体,秦时称奏,《后汉书·百官志》云:“兰台令史,六百石。本引曰:掌奏及印工文书。”《后汉书·班彪列传》李贤引:“汉官仪曰:兰台令史六人,秩百石,掌书劾奏。”

(二)古代文书的基本类别体裁

1、天子独用的文体有四种:策书、制书、诏书、戒书。

《独断》记载说:“一曰策书,二曰制书,三曰诏书,四曰戒书。”这四种文体始于汉初。《文心雕龙·诏策篇》云:“汉初定仪则,则命有四品:一曰策书,二曰制书,三曰诏书,四曰戒敕。敕戒州郡,诏诰百官,制施赦命,策封王侯。”

所谓汉初定仪则,始于汉高祖刘邦五年,叔孙通制定礼乐制度,至七年始成定制。此外,《独断》还记录了“天子命令之别名”,即命、令、政:“出君下臣名曰命”、“奉而行之名曰令”、“著之竹帛名曰政。”

2、大臣向天子上书也有四种:章、奏、表、议。

《文心雕龙·章表篇》云:“汉定礼仪,则有四品:一曰章,一曰奏,三曰表,四曰议。章以谢恩,奏以按劾,表以陈请,议以执异。”蔡邕《独断》卷上记载大臣呈递文书也有四种:“凡群臣上书于天子者有四名:一曰章,二曰奏,三曰表,四曰驳议。”此外,还有所谓的笺、启、封事等。

3、大臣下发之书曰:教、令、文等。

(三)古代文书的载体、书体及特征

1、古代文书载体

在东汉中期前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金银青铜器,称为制书或制诏;由符玺御史负责。另一类是竹简木牍,及少量绢帛。由兰台令史负责。

中国的纸质制造术,从出土文物来看,在西汉时期就出现了用植物纤维制造的纸了。依照历史记载,东汉蔡伦是在西汉的基础上,用树叶、麻线等推广造纸术以后,纸质文书才盛行。金属器要通过火炉和工匠铸制、凿刻,竹简木牍则由工匠用刀雕刻,绢布、纸质用笔墨书写。制书、制诏既是一种文体,又是文书的制作方法。

出土的西汉纸

(2)古代文书体裁的特征:西晋陆机著《文赋》标举十体,并对各体的特征有所界说:“诗缘情而绮靡,赋体物而浏亮,碑披文以相质,诔缠绵而凄怆,铭博约而温润,箴顿挫而清壮,颂优游以彬蔚,论精微而朗畅。奏平彻以闲雅,说炜晔而譎诳。”

(3)古代文书的书体及规格,秦以前是籀文、金文、篆书等;两汉时期分为两种,篆书和隶书。

规格为一至二尺。后世则以楷书为主。《后汉书·光武纪》建武元年九月辛未诏下有章怀太子李贤引:“《汉制度》曰:帝之下书有四:一曰策书,二曰制书,三曰诏书,四曰诫敕。策书者,编简也。其制长二尺,短者半之。篆书,起年月日,称皇帝,以命诸侯王。三公以罪免亦赐策,而以隶书,用尺一木两行”。

(四)西汉文书档案管理职官:兰台及其兰台令史

在西汉御史机构中,设有符玺御史和兰台令史。符玺御史负责重要诏书金银铜器的草拟制作,以铸制凿刻符瑞、符节、玺书、玺印、符葆为职事。《汉书.张周赵任申屠传》云:“赵尧为符玺御史”。

而兰台令史,具体负责竹简、木牍、绢帛以及东汉后纸质文书的书写、抄录、印刷等制作,并保管中央档案,相当于档案机密文书职官。东汉明帝永平五年,班固任兰台令史,奉诏撰《世祖本纪》及诸传记。兰台隶属于御史府(台),由御史中丞一员兼领,置兰台令史。由于兰台是史官修史之处,所以后世泛称史官为兰台。

兰台,汉代中央档案、典籍库,也是时名儒著述的地方。中央档案保管机构在周为天府,汉为兰台、东观、石渠,唐为史馆,宋元为架阁库,明为皇史(成)、后清黄册库、内阁大库、大本唐、古今通集库,清为内阁大库。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后,有中央档案馆和国家档案局,二者合署办公。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曾改秘书省为兰台,兰台不再是专门保管档案、图书的处所。

《汉书.百官公卿表》云:“御史大夫,秦官,有两丞,秩千石。一曰中丞,在殿中兰台,掌图籍秘书(机密之书),外督部刺史,内领狩御史员十五人,受公卿奏事,举劾按章。”“汉初兰台令史为一人或六人”汉成帝时,兰台令史有18人之多。

《后汉书.百官三》曰:“兰台令史,六百石。本引曰:掌奏及印工文书”,也就是说,兰台令史一职是在殿中受公卿奏事,准备奏折,并负责典校秘书或从事撰述,掌管文工印制事务的官员。

后来又“兼副尝药、御者、钩盾、尚方、考工、别作监之事”。即除了主管汉代文书竹简木牍的凿刻发外,还兼掌军事兵器铸造等监督工作,副具武职。考工令是西汉中央兵器制造的主要部门之一。“考工,少府之属官也,主作器械”、“考工令一人,六百石。主作兵器弓、弩、刀、铠之属。成则传执金吾入武库”。“尚方”也是古代铸造兵器之所,专为皇帝铸造权威宝剑。现代仍有“尚方宝剑”之说。

因东汉承袭西汉,两汉大致政出一体,故成帝赐张中之“政斗”和“狮形兽面”钺类纹饰亦与调军兵器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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