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政策(中国行动准则)

土地政策中国行动准则

国家根据一定时期内的政治和经济任务,在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治理、保护和管理方面规定的行动准则。它是处理土地关系中各种矛盾的重要调节手段,一般包括地权政策、土地金融政策和土地赋税政策等。

中文名

土地政策

内容

土地金融政策和土地赋税政策等

类型

行动准则

意义

处理土地关系矛盾的重要调节手段

内容解读

土地政策除了有关土地所有、占有、使用制度方面的内容以外,还有土地经营、垦殖、开发、管理、课税等方面的政策。

产生背景

中国背景

公元前21世纪-前11世纪,中国夏、商朝奴隶制国家开始实行向耕种小块土地的自由民征收贡赋的政策。历代封建王朝多实行支持土地兼并政策,巩固其封建土地所有制。但在一定条件下,也实行过扶持自耕农、限制豪强地主兼并土地、分配公田荒地等政策。

国外背景

英、法、菏、德等国在资本的原始积累阶段,为了实行大土地经营,都实行过剥夺农民耕地的圈地政策。英国最为典型,实行过多次圈地运动。西方发达国家的土地政策,总的目标是废除封建土地制度,为发展资本主义扫清道路。但是,不同的国家根据本国的土地占有、阶级关系,实行不同的土地政策。有些国家实行赎买政策,使土地占有关系适应资本主义的发展。有些国家,通过革命方式夺取大地主、殖民者的大片领地,实行低价出售国有的可垦荒地给农民的政策。

制定原则

1.目标明确:土地政策是为土地管理过程指明方向和提供依据,其目标既要与土地管理的目标对应,又要具体、明确。

2.全面、准确收集信息原则。

3.可行性原则。

4.多方案择优原则。

5.系统性原则。

6.公共利益原则。

通常情况下土地政策对三大效益的选择顺序是生态效益、社会效益,最后才是经济效益,也就是说保证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护人类的生态环境尤其是坚持公共利益优先原则是最主要的。

发展时期

资本主义时期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和具有封建残余的西方发达国家,普遍实行了土地改革政策。一部分国家是采取限制和赎买政策,规定地主自营土地限额,超过部分由国家收购,再低价卖给自耕农。有的国家则实行庄园税、限制租佃余额的政策,迫使大地产所有者出卖土地或改营其他行业。有些国家,实行“耕者有其田”或土地国有化,将土地分给农民使用的政策。如意大利,在部分地区采取没收大地主土地分给无地和少地的农民耕种政策。

社会主义时期

许多社会主义国家在实行农业合作化以后,分给农民私有的土地又归农业生产合作社集体所有。

发展趋势

20世纪60年代以后,由于工业的发展和城市人口的增加,环境污染和建设事业占用农田在许多国家中成为尖锐的社会问题,于是又制定了有关防治污染、保护农田的政策。土地政策除了有关土地所有、占有、使用制度方面的内容以外,还有土地经营、垦殖、开发、管理、课税等方面的政策。

随着中国土地政策的修改,越来越多的人把目光投向到农村。农村经济集体或者村委会有权向村民发包土地的,而村民一般是以家庭承包的方式承包农村集体土地。农村土地在承包期内,发包人和承包人没有权私自改动承包合同的内容,如果要改动的,应该双方协商一致才能改动。[1]

土地经营方面,有些国家是鼓励土地集中,扩大经营规模的政策;有些国家是维持土地分散,即采取小规模经营的政策。对土地买卖、转让、租赁、典押,有些国家是实行禁止、限制等政策,有些国家则实行自由主义政策。在垦殖、开发方面,许多国家为了扩大种植、养殖,实行财政信贷支持和税收减免的政策。在土地管理方面,有水土保持政策、土地改良政策、土地合理利用政策等。

参考资料

1.土地承包期间有权私自改动吗·找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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