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家岗2022-05-3107:22
>黑格尔的辩证法(黑格尔的辩证法和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相加)
中国的辩证法一般是说从好坏两个方面来分析问题。黑格尔的辩证法不是这样的,而是对真、实的认识过程。在这个认识过程中,诚然经历了对立的两个方面,但是,一是对立的两个方面都是真、实的,二是两个方面达到了统一,是谓“对立统一”律。恶、坏、丑、假之类都不是真实的存在,都是否定的。他论证的过程是:正——反——合。存在,即有,有是正,抽象地思考,就是脱离具体的有,比如有一座房子,一个杯子,这是具体的,把这些具体事物抛开,纯粹的有,没有任何规定的有,这个有就是无,无是反的方面,这个反的方面仍然是对“这一个”对象的认识,而不是在对象之外的认识。反之,无即是有。这个有是规定了的有,是无之有,这时的有称为“定在”,定在是有与无的统一。这是纯粹的思维,现实中的例子就是“开始”,开始既是有,又是无。恶、假等不是真实的存在,就是说,这种存在不符合概念,不符合人的理性。比如假酒,这种东西是存在的,但是,是不真实的、不符合理性的存在,是被否定的。中国的辩证法是对现象本身的分析,还没有达到理性认识,为恶、假的存在辩护。说到这里,想到了人们常说的“存在的就是合理的”。这句话完全误解了黑格尔的思想。黑格尔的有的原话,就贺麟的翻译是这样说的:凡是现实的东西就是合乎理性的,凡是理性的东西都是现实的。这里有两个概念:现实和理性。黑格尔的现实不同于我们的现实,我们的现实是存在着的一切事物,无论真还是假,都是现实。黑格尔的现实指符合概念的存在,把假、恶的存在排除了。黑格尔的理性是符合对象的认识,是主客观的统一的认识。我们的“合理”是什么意思,我没有思考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