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假设秦始皇在读了韩非子的《孤愤》、《五蠹》之后,按照此二篇所说的方法用人,行政,并黜退李斯、赵高之流而重用了韩非子,秦国的历史乃至中国的历史是否会来个乾坤大反转?理想虽然看上去很美好,但从历史看,中国的历代统治者每每总是在关键的节点上,都会选择最差的方案。所以说,我的假设就是白日做梦。
也许有人会怀疑,韩非子真的那么有能耐吗?用他就能改变秦国的历史?
这就需要我们展开这段历史的进程。韩非子原本是韩国公子,换句话说,是韩国的国王的儿子。其本人生来有口吃的毛病,在现代人看来,这是生理上的小毛病,可在当时的年代,这种人一般会被社会歧视,即使贵为韩国公子,在韩国王室的诸子中难受重视。但他很聪明,也爱学习,曾经与李斯一起拜在荀子门下学习,最终成了战国末期的法家学说集大成者。
>评价秦始皇(评价秦始皇的功与过)
由于口吃,加上韩国公子的特殊身份,韩非无法以说客游说而谋取功名,但他屡屡给韩王提出的国政建言,都被韩王无视,于是他就专心于著书立说。他当时写了很多著作,不过,那个时代由于还没有纸,更谈不上有出版业。主要依靠士子们手抄到竹简上散布到列国各地。当他的著作传到秦国,秦王嬴政读了之后赞不绝口,特别是对《孤愤》和《五蠹》所述的理论尤为佩服,于是就对身边人感叹道:”嗟呼,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
此处我们先简略地看看《孤愤》和《五蠹》究竟讲了些啥?会令秦始皇如此的激动感概相当于韩非子同游?
韩非子在《孤愤》中主要讲述了对君主身边重臣的防范之道。孤愤,顾名思义就是孤独与愤慨。在本篇中,主要是叙述了法家之士的其道得不到发挥的孤独和对当时社会现实的愤慨,也反映出了当时各国权奸当道,人才无法发挥所长的政治现实,其文用词激越,笔端注入情感。该文要旨主要有以下四点: 一、在韩非看来因“智术能法之士”,其“远见而明察”、“强毅而劲直”,他们将“烛重人之阴情”,“矫重人之奸行”,所以他们与“当涂之人”一定是“不可两存之仇”。就如同他到秦国后的遭遇,验证了他的理论,他被秦国当时的重臣李斯所嫉妒而被下狱。 二、他进而指出“当涂之人擅事要”,因而“外内为之用”,把君主给蒙蔽了,再加上他们善于迎合君主,“即主心,同乎好恶”,所以他们受到了君主的信任和重用。而法术之士,不但没有“信爱之亲,习故之泽”而“处势卑贱,无党孤特”,而且还要“以法术之言矫人主阿辟之心”,因此法术之士一定斗不过“当涂之人”,结果“不僇于吏诛,必死于私剑”。最终秦国的走向,正是由于秦始皇的身边人赵高、李斯等为了私利,而坏了国政,再次验证了韩非子的理论之正确性。 三、韩非子指出了一国君主,如果不能清除身边的“重臣、权奸”之流,“奸邪之臣”就会用“朋党比周以弊主,言曲以便私”,从而获得众人的赏识和重用,“不显于官爵”,就“重于外权”,使得“主上愈卑,私门益尊”,所以君主也就不能不危亡。六国之所以被秦国所灭,这点就是要因之一。秦始皇做梦都没有想到的是,因此点他死后秦国也步了六国后尘。 四、韩非子在最后按照他的逻辑,提出了解决方案,因为君主使用“大臣太重”、对“左右太信”,并进一步就君臣之间的利害提醒君主“臣主之利相与异者也”、“臣有大罪而弗禁,此大失也。”故,他提出,君主要严防防臣下“谲主便私”,以避免“主失势而臣得国”的恶果。秦亡于赵高之手就是由于秦始皇没有做到这点。原本赵高是秦国负责执法的当红官员,因犯法当处以死罪,由蒙毅审理,但秦始皇怜惜赵高法律才能。只是对其行腐刑,依旧重用。结果秦亡于其手。
那么,韩非子在《五蠹》中又说了啥?
韩非子在此篇中,主要是以法家的思维与逻辑,阐述了历史进化的规律,重点是宣扬论证他的法治观点,提出了一句名言:“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而人主兼礼之,此所以乱也。”指出清除危害当时社会的五类蛀虫(蠹)的必要性。五类群体是指:1学者(某些儒士)、2言谈者(说客或纵横家)、3带剑者(游侠或剑客)、4患御者(逃兵役之人)、5商工之民(从事商业和手工业者)。韩非子认为这五类人就是社会蛀虫,其中把那些冠冕堂皇的迂腐学者更是称为“五蠹”之首。本篇结构宏伟,气派阔大,是历代公认的韩非子最具代表性的著作之一。
所以,我才在本文开始,提出了假设秦始皇黜退身边的重臣、权奸赵高、李斯之流,重用韩非子会如何的想法。
其实,李斯看到秦始皇对韩非子那么赏识心存恐惧与嫉妒,在献媚的同时可能计划要除掉韩非子?就说这是他的同学韩非子写的。于是,把韩非招到秦国就成了紧要的国事。我们从秦始皇把韩非从韩国召唤到秦国的方式,就可知当时的年代确实是靠“实力”说话。秦国派使臣到韩国,要求韩非出使到秦国,只能是韩非。如若不然,就派遣军队来“请”。实际上韩国非常清楚,如果不答应秦王的要求,就会用战争手段。
韩非的悲剧也将由此而起,这可能是韩非所没有预料到的,他更没有预想到害他的人就是他的同学李斯。
对于李斯的为人和品行,我是没有多少好感的。其实从司马迁在《史记》中对李斯的描写,通过李斯观察厕所之鼠见人与王宫仓库之鼠的不同,发誓要成为一只王宫之鼠的细节,就知道李斯是一个追逐名利的权奸。从某种意义上,是李斯把秦国导入了覆灭之路,应验了灭秦者楚人也的谶语?
前边说那么多,就是为了说明秦始皇是个饱读诗书的人,他不是历史古籍中头脑简单嗜好杀戮的暴君。虽然历史有其运行的自然规律,使得秦始皇不到50岁就病死沙丘,但是他所建立的皇帝制度、郡县制度、大一统等等文化思想,是我们文化基因中无法摆脱的存在。
用现代人的思维仔细回溯一下历史,就会发现中国的读书人的没有节操和“记仇”劣根性,士子们没有公平公正的观念,只是根据自己的个人喜好与遭遇来评价历史人物并传承给后人;司马迁当年写《史记》的时候,就已经指出,汉初众多的士子,无视秦国的成功,只是由于秦国国运过短,就简单粗暴的冠秦以“多暴”,简直如同用耳朵吃饭。尤其是把秦始皇定义为“暴君”,简直就是历史遗毒,如果我们现代在掌握了足够多的证据面前,还相信古人的说法,岂不是司马迁老夫子说是简直如同用耳朵吃饭乎?
如果从合理角度的推理,就是因为秦始皇采纳了李斯的建议“焚书坑儒”,所以令天下书生对秦始皇深恶痛绝,而儒生唯一的反击武器就是手中的笔。但以当时的历史环境,六国史书中,对秦多以敌对态度描述,秦国焚六国史,也属于可理解的行为;至于坑儒,不少史料认为所坑的是当坑的“江湖术士”。但是由于笔杆子在术士们的手中,秦始皇的历史形象,就可想而知。
如果从细节上看,笔者坚持认为秦始皇是个非常博学多才的人,从他不惜用战争相威胁,把他所崇拜的韩非子从韩国邀请到秦国可知;还有,他上台后为白起平反,并将白起的儿子封侯。一个喜欢读书之人,不可能是粗暴之莽夫。
刘邦读书不多,对儒生也心存鄙视。但他善于用人,特别是建国大业完成后对儒生的倚重,令士子们感觉很好。因此即使刘邦残暴,在士子们口吐莲花的笔下也就大不同。
总之,中国的士子们多小人,由于文化受他们专制,国民受教育程度又不高,普通国民得到的对历史人物的风评,都是别人想让你知道的,至于是否公正,好像并没有人打算真正的搞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