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姓蓝的是什么民族(福建姓蓝的是什么民族)

历史上族称的由来经历了复杂的演变,它承载了民族和周边族群特别是中原王朝交往交流交融的融合历史和族群记忆,畲族族群的由来也不例外。从唐至明朝的历史记载中,我们清楚地看到“畲”最早表示田土类型、耕种方式和居住方式,在唐宋因文人士大夫的关注而开始发展成为人群的称呼,经历了宋元之际“畲”与统治的互动和元代制度中较为稳定的指称和地理范围扩大,明代的“畲”更多用于指代东南山区的特定人群,链接了特定的反抗、接受、适应的融合过程以及王朝的统治历史。“畲”的含义变迁既是东南地区民族融合早期历史图景的一个真实写照,也是东南原始居民融合成为中华民族一部分的一个发展阶段。

相较于中原王朝的文字传统,南方族群较少有文字资料保留下来,而我们能窥见的南方先民活动痕迹记载,多来源于现存的历朝正史等记叙。这种汉族精英或者统治者对于他们的描绘,始终都是来自族群外部,不可避免地受到书写者、书写方式和流传的限制。特别是中古时期南方地区各民族和族群的分类,很可能不同程度地均出自华夏特别是华夏士人的“文化创造”。在这一表述下,唐宋之前南方族群的演变经历了从越民族群体、苗蛮族群到山越、僚、俚、夷洲人、乌浒人、豫州蛮、荆雍州诸蛮、莫徭蛮等群体的分化,唐宋时期进一步融合与分化,形成了诸多不同族群。其中就包括东南山区的畲族先民。与大部分南方族群一样,刀耕火种的游耕风俗是他们最明显的标识之一。现多认为,至迟在7世纪,聚居在闽、粤、赣三省交界地区的一部分山民,被统治者或汉族精英称作“蛮僚”“峒僚”等,而后在接下来的十来个世纪不断往周边特别是东北方向迁移至闽东北、浙南,形成“大分散,小聚居”的格局。而以“畲”为主体有关畲民的记载也在清至晚近的资料中大量显现了出来。虽然南方少数民族的族称多来源于中原王朝和华夏士人的“文化创造”,但历史上族称的由来却经历了复杂的演变,它承载了民族和周边族群特别是中原王朝交往交流交融的融合历史和族群记忆。笔者从“畲”这一族称早期演变的历史出发,管窥中原王朝以及士人对这一群体的主观认识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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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族群在中古人口南迁、经济重心南移等历史背景下得到了中原王朝比以往更多的关注。唐代士人对南方地区称之为“俚、僚、蛮”等族群的地理位置、社会状况、风土人情等描述,多与前史相同。新旧《唐书》中关于唐代南方民族史的撰述内容丰富,所载部族众多,除前史中已有记载的林邑、婆利、盘盘、真腊等,还出现了南诏、陀洹、诃陵、堕和罗、堕婆登、东谢蛮、西赵蛮、牂牁蛮、南平獠、东女国、南诏蛮和骠国等民族,这与少数民族的发展演变以及唐代广泛的民族交往不无关系。随着中原王朝统治的扩大和经济中心的南移,中原王朝与南方族群也不可避免地产生接触。就中南、东南地区而言,史籍中记载了王朝与岭南、今江西、湖南等地非汉人群的冲突,如:

(唐玄宗天宝元年)岭南五府经略绥靖夷、僚,统领经略、清海二军。

(僖宗中和二年)五月,以湖南观察使闵勗权充镇南节度使。(咸通六年,置镇南军于洪州。闵勗时据潭州,而以洪州节授之,欲使之与钟传相毙也。)屡屡求于湖南建节,朝廷恐诸道观察使效之,不许。先是,王仙芝寇掠江西,高安人钟传聚蛮獠,依山为堡,众至万人。仙芝陷抚州而不能守,传入据之,诏即以为刺史。至是,又逐江西观察使高茂卿据洪州。朝廷以淮本江西牙将,故复置镇南军,使勗领之;若传不受代,令我因而讨之。不知朝廷意欲斗两盗使相毙,辞不行……[6]8497-8498

福建也有相关的叙述,但既有冲突,也包含了合作关系。例如昭宗景福元年“范晖骄侈失众心,王潮以从弟彦复为都统,弟审知为都监,将兵攻福州。民自请输米饷军,平湖洞及滨海蛮夷皆以兵船助之。”昭宗乾宁元年“黄连洞蛮二万围汀州,福建观察使王潮遣其将李承勋将万人击之;蛮解去,承勋追击之,至浆水口,破之,闽北略定。潮遣僚佐巡州县,劝农桑,定租税,交好邻道,保境息民,闽人安之。材料中不仅包含了冲突,也提及“滨海蛮夷”兵船相助,或许正是由于这一段较早合作历史,在后来许多畲民的自叙材料中,都监王审知也和畲族先民的由来相关联。

正史记叙了许多“夷”“僚”“蛮僚”“岭海群盗”“洞蛮”“峒寇”“溪峒蛮”等群体的活动,丰富度远远超过前代,这体现了中原王朝和南方族群接触加深。但接触早期,冲突难免发生,这些南方族群常常是以动乱的形象出现在王朝的视野中,仅偶有合作。王朝也开始在这些地方设置管理机构,管辖和收编包括各种族群在内的山民。在不同人群的接触、冲突与融合中,中原王朝对南方族群的命名随着统治的扩大和南移而逐渐变化和细化,这一时期,作为族称的“畲”随着士人的命名也开始出现在南方族群的相关描述中。

《诗经》的《周颂·臣工》中便有“如何新畲”,《周易·无妄》中有“不耕获,不采畲”的说法。据许慎《说文》所释,“不蕃畲,从田余声(以诸切)”,《集韵》所解,“畲,火种也,诗车切”。“畲”有两个读音,“yú”是指代耕种两至三年的田,“shē”是指用火烧田。

东晋陶渊明曾写“茅茨已就治,新畴复应畲”这里的畲还是指代耕种行为。到了唐宋文人笔下,畲的意义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两个读音的意义已经发生了融合,如:李商隐“烧畲晓映远山色,伐树暝传深谷声”;贯休“烧侵姜芋窖,僧与水云袍。竹鞘畲刀缺,松枝猎箭牢”;刘禹锡“照山畲火动,踏月俚歌喧”“银钏金钗来负水,长刀短笠去烧畲;李德裕被贬往岭南的路上所做“五月畲田收火米,三更津吏报潮鸡”;陆游“烟寺高幡出,山畲一老锄”。

出现在岭南路上、武陵、武夷等地的诗句中和中南、东南山区密切相关的“畲”,是山田的一种,其在诗文中的出现一般都伴随着刀耕火种的生产方式,有时候又和族群联系在了一起。不仅是“俚”人有参与,接受王朝统治的汉民士人也有参与。苏洵“重禄无意取,思治山中畲。往岁栽苦竹,细密如蒹葭”,其中“畲”指代山田,而他自己亦在其中从事农业活动。虽然东南、中南山区具体的人群变化路径在中原王朝的正史中不可知,但唐宋时期这一地区已经存在大量山民的农业活动,特别是与“畲田”有关的活动。

这种畲田行为也被人们关注,在唐代南岳玄泰禅师所做歌谣中,已经将“畲”加入对人群的称呼:“畲山儿,畲山儿,无所知。年年斫断青山嵋。”玄泰禅师所呼的“畲山儿”,就是对这些在衡山中耕山畲田、不断迁徙的南方族群的一种称呼。这时“畲”的意义已经从指示田土类型和耕作方式变成了指代人群。

现在的研究多认为,“畲”作为族群称谓在汉文典籍中最早出现在南宋时期,被用来称作居住在粤、闽山地的早期畲民。王象之《舆地纪胜》中称梅州地区“菱禾,不知种之所出,自植于旱山,不假耒耜,不事灌溉,逮秋自熟,粒粒粗噎,间有糯,亦可酿,但风味差,不醇。此本山客輋所种,今居民往往取其种而揖之”。“輋”为“畲”异体字,用于表述其居住方式,学界多认为“畲”在现存文本中作为族称出现始于此。

刘克庄的《漳州谕畲》是研究畲民极为重要的一篇文献,其中提供了南方许多当地山区先民的资料:

漳尤闽之近里,民淳而事简,乐土也。然炎绍以来,常驻军于是,岂非以其壤接溪峒,茆苇极目,林菁深阻,省民山越往往错居,先朝思患预防之意远矣。凡溪峒种类不一:曰蛮、曰徭、曰黎、曰蜑,在漳者曰畲。西畲隶龙溪,犹是龙溪人也。南畲隶漳浦,其地西通潮、梅,北通汀、赣,奸人亡命之所窟穴。畲长技止于机毒矣,汀、赣贼入畲者,教以短兵接战,故南畲之祸尤烈。二畲皆刀耕火耘,崖栖谷汲,如猱升鼠伏,有国者以不治治之。畲民不悦(役),畲田不税,其来久矣。厥后贵家辟产,稍侵其疆,豪干诛货,稍笼其利,官吏又征求土物蜜蜡、虎革、猿皮之类。畲人不堪,枉于郡,弗省,遂怙众据险,剽掠省地,壬戌腊也。

文天祥《知潮州寺丞东岩先生洪公行状》也提及与漳州、汀州接壤的潮州地区畲民:“(咸淳五年)潮与漳、汀接壤,盐寇、輋民郡[群]聚,剽劫累政。以州兵单弱,山径多蹊,不能讨。公应变设奇,降者相属。又欲于接境置屯,多者三百人,少者二百人,掎角为援。郡为创撙节库以赡之,具有条划,悉以言于朝,并下之漳、汀放此,且严保伍之令,以澄其源。大抵公智虑深达,如宿将持重,而规划绵络,不以邻为壑也。”

中原王朝和士人随着对南方山民的了解逐渐增多,对分布在不同地域的群体也进行了细分。据刘克庄、文天祥的表述,“畲”只是其中的一种,其分布于包括漳州、潮州在内的东南地区,而在漳州至少也有不同的两种畲名,在山中居住生活,刀耕火种,也有部分亡命之人逋逃至此。这些群体本不受统治管辖,有着自己的领地,以往统治者都是以“不治治之”。而随着地方的开发,当地的家族、豪强在开辟产业的过程中对他们有了利益攫取,官吏也开始向他们征收货物,在此过程中群体之间、“畲”与官府之间常产生冲突。这都表明,在东南山区群体之间、群体与国家之间的互动中,群体之间的接触逐渐加深。“畲”也在这些过程中,被统治者及士人用作族称。

当然这里的“山客輋”、漳州的“畲”、潮州的“輋”不能完全等同于畲族先民,但毋庸置疑,唐宋以前在东南山区不断变动的畲田群体的一部分在此时得到了士人和知识分子的关注和命名。他们或是来源于早就迁居于此的山民,或是历次离乱中逃脱管制的齐民。而随着此时国家对南方族群开始从“不税”到编户的漫长归化过程,“畲”也开始被逐渐构建成了管制下的与汉民不同的群体。

《漳州谕畲》可视为国家统治与畲民在史料记载中的第一次具体的互动,而“畲”的活动也在宋末和元明的史料中记载渐多。宋元应是“畲”发展的重要时期,随着政治经济中心南移,南方山区从远畿之地变成了近治之所。这一时期,被称作“畲”的群体,频繁参与了与国家的互动。

《宋史·张世杰传》中记载,在宋末的宋元战争中,张世杰麾下有陈吊眼和许夫人的“畲兵”,于德祐二年(1276)进攻已经降元的蒲寿庚,但未能成功:“四月,从二王入福州。五月,与宜中奉昰为主,拜签书枢密院事。王世强导大军攻之,世杰乃奉益王入海,而自将陈吊眼、许夫人诸畲兵攻蒲寿庚,不下。十月,元帅唆都将兵来援泉,遂解去。”

文天祥麾下亦有“畲军”。丁丑年(1277),文天祥四处征战不利,诸多地方已有人归顺元朝,“畲军”亦军心不稳。同年,张志杰再攻泉州。《宋季三朝政要》中记载蒲寿庚偷偷贿赂“畲军”而使得张世杰攻城不力被击退:

六月,文天祥兵至吉州,战于钟步不利,战于永丰又不利,战于空坑大败。未几,攻赣之兵又败……天祥与长子道生、客杜储以数骑免时处置安抚,聚兵数万在永丰境。天祥引兵就之,其军亦溃。收散兵复入汀。而南剑、建宁、邵武多有归正者。诸畲军皆骚动,寻为大兵收复。天祥兵出会昌,趋循州。是冬,朋兵屯南岭。是月,大元兵檄戍,张世杰回潮州以图兴复。

七月壬申,张世杰围泉州将淮军及吊眼、许夫人诸洞畲军,兵威稍振,蒲寿庚闭城拒守。兴化陈瓒起家丁民义五百人应世杰。八月,谢洪永任进攻泉州南门不克,而蒲寿庚阴赂畲军,攻城不力。而求救于唆都元帅,王绩翁亦遣人至唆都处趣兵。十一月丙申,唆都元帅大兵至福州。甲辰至兴化,守臣陈瓒不降,城陷,大军屠城三日乃止,血流有声,车裂瓒,五门以徇。至泉州,张世杰解围去。

文中可见,中原王朝记载中的“畲军”“畲兵”并非宋军官方军队,而是数支摇摆的地方武装。或因他们并没有产生如文天祥、张世杰对宋朝正统的认同,其对元的抵抗并不是十分坚定。从“福建之畲军”作为“不出戍他方”的乡兵被介绍在元代兵制中,我们或可推测至少部分被称作“畲”的地方武装后来受到了元代统治者的管辖。

虽然史书中记载“畲”在宋元战争中的态度暧昧,但其也因宋元之际与宋元两朝势力的互动而进入了正史的书写。这种书写在某种意义上从外部制造了一定的身份认同,使得“畲”这一群体在元代史书的记叙中十分活跃,而前史提及的其他族称几乎都在这一区域的王朝记载中减少或消失,“畲”成为东南山区中一类重要的人群。元代南方的民乱似乎从未停止过,而作为并非齐民的“畲”,也常常与统治产生对抗,元代统治者亦有将其纳入统治的努力。

据《元史》记载,元朝建立早期,“畲”的抗争尤为激烈,其中因部分人群参与宋廷抗元而受到元代统治者的关注:至元十五年十一月辛丑,“建宁政和县人黄华,集盐夫,联络建宁、括苍及畲民妇自称许夫人为乱。诏调兵讨之。”

抗元的地方武装中,黄华是颇为曲折的一支,其早期组织“头陀军”联络许夫人抗元。但随即被元军招顺,转而攻击另一拨抗元力量。随后再次“反元复宋”,以失败告终,而元廷收编了其势力。至元二十二年八月,“令福建黄华畲军有恒产者为民,无恒产与妻子者编为守城军。”[22]279

宋元之际,东南地方政局十分复杂,地方豪强常在南宋小朝廷和蒙元之间左右不定。较为知名的如陈五虎因助元有功而被封官加爵,而陈吊眼、陈桂龙等被称作“畲”的山民集团即因抗拒元军而被扑灭。平乱与招安,似乎是王朝统治进入一个地区必不可少的过程。元初至元年间,不断有被称作“畲”的群体爆发动乱:

(至元二十五年三月)甲寅,循州贼万余人寇漳浦,泉州贼二千人寇长泰,汀、赣畲贼千余人寇龙溪,皆讨平之。

(至元二十六年正月)畲民丘大老集众千人寇长泰县,福州达鲁花赤脱欢同漳州路总管高杰讨平之。

(至元二十七年六月)广州增城、韶州乐昌以遭畲贼之乱,并免其田租。

元代统治者亦不断用一些政策对其进行招安:

(至元十六年五月)诏谕漳、泉、汀、邵武等处暨八十四畲官吏军民,若能举众来降,官吏例加迁赏,军民按堵如故。以泉州经张世杰兵,减今年租税之半。

(至元十七年十二月)壬辰,陈桂龙据漳州反,唆都率兵讨之,桂龙亡入畲洞。

(至元十九年五月)招谕畲洞人,免其罪。禁差戍军防送,禁人匠提举擅招匠户。

(至元二十一年八月)甲子,放福建畲军,收其军器,其部长于近处州郡民官迁转。

在皇庆、元贞年间的记叙中,我们可以看到,“畲”参与到当地的屯田:

(皇庆元年)十一月戊戌,调汀、漳畲军代毫州等翼汉军于本处屯田。

汀、漳屯田:世祖至元十八年,以福建调军粮储费用,依腹里例,置立屯田,命管军总管郑楚等,发镇守士卒年老不堪备征战者,得百有十四人,又募南安等县居民一千八百二十五户,立屯耕作。成宗元贞三年,命于南诏、黎、畲各立屯田,调拨见戍军人,每屯置一千五百名,及将所招陈吊眼等余党入屯,与军人相参耕种。

纵观元代的记叙,“畲”似乎发展出一些固定的组织。“畲洞”或是指代特定的聚居地。“八十四畲”的官吏军民,虽不知是元代统治者的建制还是民间习惯中特定的命名方式,但书写者对“畲”已然有了稳定的定义。部分畲军也听从统治者的调配。元代的军屯有诸多畲军的参与,是这一地区这一人群进入王朝的重要方式,也是王朝管理的重要手段。与此同时,“畲民”“畲贼”等反抗的记叙在同一时空也从未停止。“畲”成为文本记录者笔下一个与统治亦近亦远的符号,王朝和“畲”有着十分复杂的互动关系。

在这一时期,被称作“畲”的群体也并非一个整齐、稳定的人群构成。《元一统志》中载,宋代以来汀州山区有民“党与相聚,声势相倚,负固保险,动以千百计,号为畲民”,实际上是“江右、广南游手失业之人逋逃于此。”虽然从文本来看,统治者试图将“畲”纳入版图,元代统治者亦多次招安“畲”,编为军、民,但这似乎并不是一个顺利的过程。书写者对“畲”事迹的主要叙述,还是与起义、呼应、平乱、招安相伴随。但随着该地区的多次叛乱和平定,文本中被称作“畲”的群体与齐民之外的各地“民贼”相区分,成为东南山区最主要的非汉族群体,记载出现的区域与前朝相较,也扩大到括苍、泉、汀、邵武、广州、韶州、赣等浙江、福建、湖南、广东及江西各处。

虽然元代史料中,东南山区的“畲”似乎是在这里主要活动的人群之一,而且也有稳定的建制和指代。但或受华夷之辨的影响,或因畲至此未能形成稳定族群,明王朝和明代知识分子对居于此地的化外之民称呼并未承袭元代以“畲”为主的记载,反而回到了多元称呼的时代,这一时期历史记载也清晰地出现了接受、适应、反抗的涵化过程。

顾炎武记叙了东南山区的不同地域中这些非汉人群的称呼,如闽中的“漳猺”“山首峒丁”等:

猺人,楚、粤为盛,而闽中山溪高深之处间有之。漳猺人与虔、汀、潮、循接壤错处,亦以盘、蓝、雷为姓。随山种插,去瘠就腴。编荻架茅为居,善射猎,以毒药涂弩矢,中兽立毙……国初设抚猺土官,令抚绥之,量纳山赋……今山首峒丁,略受约束,但每山不过十许人,鸟兽聚散无常所,汉网当宽之尔。

广东的“輋”“猺”特别是潮州的“畲猺”“山輋”“猺獞”等:

猺本盘瓠种,地界湖、蜀溪峒间,即长沙、黔中五溪蛮,后滋蔓,绵亘数千里,南粤在在有之……粤人以山林中结竹木障复息为輋,故称猺,所止曰輋……其姓为盘、蓝、雷、钟、苟,自相婚姻,土人与邻者亦不与通婚。猺有长有丁。国初设抚猺土官领之,俾略输山赋,赋论力为准,羁縻而已。今猺官多纳授,从他邑来兼摄,亦不常置。

潮州府畲猺,民有山輋,曰猺獞。其种有二:曰平鬃、曰崎鬃。其姓有三:曰盘、曰蓝、曰雷……我朝设土官以治之,衔曰輋官,所领又有輋。輋当作畲,实录谓之畲蛮。

谢肇淛《长溪琐语》亦记录了太姥山中火种的“畲人”:“过湖坪,值畲人纵火焚山,西风急甚,竹木迸爆如霹雳。”

明代史书中也是对不同的地区、人群有着不同的命名:

(福建漳州府)漳平……南有百家畲洞,踞龙岩、安溪、龙溪、南靖、漳平五县之交。

(嘉靖四十三年)潮州倭二万与大盗吴平相掎角,而诸峒蓝松三、伍端、温七、叶丹楼辈日掠惠、潮间。闽则程绍禄乱延平,梁道辉扰汀州。

他们当中的部分人群与王朝保持着良好的关系,如广东“畲蛮”:

(永乐五年十一月)广东畲蛮雷纹用等来朝。初,潮州卫卒谢辅言:“海阳县凤凰山诸处畲蛮,遁入山谷中,不供徭赋,乞与耆老陈晚往招之。”于是,畲长雷纹用等凡四十九户,俱愿复业。

相较于宋及之前的称呼,明代的族称也因地域、身份、与王朝关系不同而精细化起来。因更多的国家力量、人群互动在东南山区发生,明代“畲”已经基本用以指代人群。“畲”的称呼,有多处明确的来源。其中有明确管辖甚至设立机构管制下的民,也有“羁縻”之下的人群,他们或“量纳山赋”,或“略输山赋”,或“岁纳皮张”。还有文人笔下描绘出其独特风俗的地区及人群:“依山而居,采猎而食,不冠不履”,自相婚姻的广东畲蛮;“百家畲洞”的漳平之南;福建北部,太姥山中的畲田人群,也被士大夫称之为“畲人”。

这一时间南方存在着众多反叛者,“畲”亦是其中的一支。其族称被赋予了更多的政治上象征意义。王朝建构了“畲”的反面形象。明正德十一年(1516)爆发的南赣地区起义,一直被学界认为是明代规模最大、最有代表性的一次以畲民为主的起义,给王朝带来了一定的麻烦,明政府派出王阳明巡抚南、赣、汀、漳等处,来镇压起义:

(武宗正德)十二年二月,巡抚南赣都御史王守仁檄四省兵备官选募民兵操练。初,陈金讨桃源、华林诸贼,多所招抚,未大示惩处;又民间父兄被杀者,不得报仇,时相垢訾,诸凶不自安转徙啸聚,不数年仍起为盗。又南赣地多山险,易为巢穴。南安、横水、桶冈诸寨,有贼首谢志山、蓝天凤,漳州、浰头等寨有贼首池大鬓等。于是福建、江西、湖广、广东之界,方千里皆乱。兵部尚书王琼知守仁才,特荐用之……

冬十月,王守仁讨汀州左溪贼蓝天凤等,平之。天凤等与赣南下新、秔下等洞贼雷文聪、高文辉等盘据千里。

谷应泰曰:“正德浊乱,群盗蜂起,而江西之盗有五:大帽山者号赣贼;仙女寨、鸡公岭号华林贼;玛瑙寨、越王岭者号靖安贼;王浩八为桃源贼;乐庚二、陈邦四为东乡贼……至正德十一年,而南赣贼党略平。皇灵未畅,苞蘖旋萌,于是江西之贼复有四:蓝天凤等为左溪贼,谢志山等为横水贼,钟景等为桶冈贼,池大鬓等为浰头贼。”

如文所见,这些起义者多被称“贼”,王阳明亦称四省交界的“乱民”为“輋贼”[29]。受到中原夷夏观熏染的文人士大夫,也开始对“畲”的根源进行追溯,对他们的祖先、姓氏、生活方式等开始关注,但也往往记载了他们野蛮未开化的特点,如对其祖先形象歧视性的表达,喜仇杀、好讼、狡黠等负面形象也多出现在这时中原士人的描述中。而明人编写的《宋史纪事本末》中也将同张世杰一同作战的陈吊眼、许夫人所统“畲军”“畲兵”称之“诸峒畲贼”。这一表达无疑是表明明王朝主位的价值取向,寻找镇压起义的“合法性”,而将反抗者建构为负面形象。

反抗者群体,也利用一些相关的文化符号,构建起了自己的群体认同。南赣地区起义首领谢志珊、蓝天凤自称盘皇子孙,利用盘皇信仰发动了拥有相同信仰的周边人群,“避役逃民”和“百工技艺游食之人”都杂处于内,声势浩大。这种身份标签或符号在对统治反抗的组织上是有效的,也扩大了族群来源。“畲”作为一种政治身份认同(politicalidentity)[32],其起了双向作用:不仅原有的“畲”等族群会被统治所影响而被王朝建构,而且被称为“贼”的粤、闽、赣游民和乱民也进入山地,接受其信仰与习俗,成为“入畲”之人,进入到这个标签内,参与到反抗之中。在“平乱”期间,部分起义军被杀,部分被招安,在地方上也有新县如崇义县、和平县的设立,减税等政策随行。在“平乱”结束后,新的地方行政中心成立,并整合新民进入地方社会时,族群边界会被统治者有意打破。大部分山民随着南方山区动乱的平定进入地方社会成为齐民,但仍有少部分人群还会践行原有的信仰、习俗、姓氏等礼仪和身份标识,继续在山地进行刀耕火种的生活,并不断迁徙,不仅因他们的原始耕作方式仍需要年年抛荒,更是出于逃避赋役、战乱、寻求生计等政治经济原因考虑。

这种情况在13-16世纪的东南山区的互动中一直适用,这一时间这一群体不断地经历着变动。分布在浙、赣、闽、粤的“畲”等非汉人群不仅有归附与抗争,继续了与中原王朝漫长的磨合过程,而同时东南山区的群体也在互动中逐渐分化与固定,“畲”的概念因为这些对抗的历史过程保留在了王朝的叙事中。而在山区活动的这些群体在明清之际直至晚近定居于闽东浙南后,渐渐退出与王朝对抗的历史,进入到地方社会的发展与生计中。伴随着东南山区的发展,他们因独特的习俗、文化而再次被地方士人们关注,族称“畲”在17世纪后进入地方书写,在地方史志中大量被使用也就不令人意外。

在中国历史上,少数族群与王朝接触的过程中,会产生各种中原王朝主观叙述下的族称。这些族称所承载的亦是这些民族和周边族群特别是中原王朝交往交流交融的融合历史和记忆。从唐至明朝的历史记载中,我们清楚地看到“畲”从田土类型、耕种方式和居住方式在唐代开始发展成为人群的称呼,宋代其用于漳州、潮州等地部分非汉人群的称呼,经历了宋元之际“畲”与统治的互动和元代制度中较为稳定的指称和地理范围扩大,明代的“畲”用于指代东南山区的特定人群,链接了特定的反抗、接受、适应的融合过程以及王朝的统治历史。可以说直至17世纪,“畲”因为中原王朝士人的命名而用以指称东南山区的特定山民。虽然其一直处于动乱与迁移的状态,在历次离乱中,史籍所指称的“畲”的群体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这一族称命名过程,正是东南地区民族融合早期历史图景的一个真实写照,也是东南地区原始居民融合成为中华民族一部分的一个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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