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招生委员会,中国美术学院2023年校考时间,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我区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在往年开设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两个科类的基础上,自2023年开始新增书法类、播音与主持类,共四个科类实行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由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各地(州、—2—市)教育考试机构和组考院校具体负责实施。
为做好我区2023年艺术类专业统考工作,我们制定了《自治区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方案及考试说明》(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1.自治区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方案2.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美术与设计类艺术专业统一考试说明3.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音乐类艺术专业统一考试说明4.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书法类艺术专业统一考试说明5.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播音与主持类艺术专业统一考试说明6.艺术类专业与自治区专业统考科类对应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11月23日
>中国美术学院2023年校考时间(中国美术学院2023年校考时间表)
自治区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方案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由艺术类专业考试和文化课全国统考两部分组成。艺术类专业考试分自治区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专业统考”)和招生院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两种形式。2023年我区组织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书法类、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考,其他专业暂不组织专业统考。为确保我区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安全有序,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和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自治区艺术类专业统考
(一)报考要求及流程1.考生须符合自治区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2023年普通高考考生号。参加普通高考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艺术加试”及相应的专业类型;未选择“艺术加试”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不能参加2023年度艺术类专业考试及录取,责任自负。
2.持有各地、州、市(县)教育考试机构打印及盖章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测试报考证》(以下简称“报考证”)。
3.报考区内外普通高等学校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书法类、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自治区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4—艺术类专业统考。未组织统考的艺术类专业,中国美术学院2023年校考时间,考生可根据招生院校要求自行参加相应的校考。
4.所有参加艺术类专业统考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新疆招生网”(,中国美术学院2023年校考时间,下同),进入“新疆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报名系统”按时完成网上报名,并按公告要求确认考点等信息,逾期不予补报。
5.考生网上报名、缴费结束后,系统将统一随机编排专业统考准考证。考生按系统提示接受考前教育(阅读考生考场规则、诚信考试承诺书、疫情防控承诺书)并作出承诺。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自行打印《自治区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准考证》(以下简称“专业统考准考证”),凭专业统考准考证、报考证、居民身份证参加我区艺术类专业统考。
(二)考点设置1.自治区美术与设计类和书法类专业统考分别在各地、州、市设考点,由各地(州、市)教育考试机构负责组考工作。2.音乐类专业统考考点统一设在乌鲁木齐市(新疆师范大学昆仑校区)。3.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考在各地、州、市设考点,由各地(州、市)教育考试机构负责组考工作。考前搭建符合统一标准的测试录制视频环境。考中集中监考录制视频资料,采取“双机位”(分别录制考生和考试场景)、“防缩屏”(防止缩小考试屏幕查看资料)、“防编辑”(防止编辑原始录制视频)、“防对口型”(随机加入对话程序防止播放录音“对口型”)等措施,防范作弊行为。考后集中上传提交视频考试作品。
(三)报名缴费时间及方式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书法类、播音主持类专业统考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0日至25日。缴费采用线上集中方式(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四)考试科目、方式及时间1.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科目:素描、速写、色彩。考试方式:集中,笔试。2.音乐类专业统考科目:基本乐理、音乐常识、视唱、练耳、声乐、器乐。考试方式:集中,笔试+面试。3.书法类专业统考科目:书法临摹、书法创作。考试方式:集中,笔试。4.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考科目:自备作品朗读、新闻播报、话题评述。考试方式:考点集中线上提交作品。
5.考试时间:(1)播音与主持类:2023年1月4日至5日。(2)美术与设计类:2023年1月7日。(3)书法类:2023年1月8日。(4)音乐类:2023年1月9日至13日。(五)评卷与成绩复核1.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评卷工作考务管理办法》(教考试厅〔2013〕2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负责自治区评卷组织、管理工作。2.承担评卷任务的高校设评卷点,具体实施评卷工作。评卷工作期间,评卷场所应当做到无死角监控,关键岗位实行“一岗多控”。
(六)成绩公布及合格线划定
1.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根据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成绩,分别确定自治区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本科专业合格线和高职(专科)专业合格线。本科专业合格线的最低合格要求为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80分,且其中2门科目各不低于60分;高职(专科)专业的合格线根据考生专业考试情况确定。自治区音乐类、书法类、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考专业合格线根据各科类的考生成绩情况确定。
2.自治区教育考试院于2023年1月底公布艺术类专业统考各科类的成绩。我区不发放纸质艺术类考生成绩合格证,考生届时可通过“新疆招生网”自行打印考生成绩通知单。相应专业成绩合格线以上的考生,可持成绩通知单自行决定是否参加高校组织的校考。3.自治区教育考试院于2023年1月底完成自治区专业统考合格考生的信息汇总整理,并向招生院校提供包括合格考生名单、成绩等内容的网上查询服务。
(七)成绩适用范围1.自治区专业统考已涵盖的专业,院校一般应直接使用专业—7—统考成绩,确需组织校考的,高校向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备案后,应面向自治区统考合格生源组织校考。2.除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外,其他院校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使用我区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成绩,中国美术学院2023年校考时间,不再组织校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