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解字
《說文解字·矛部》矛:酋矛也。建於兵車,長二丈。象形。凡矛之屬皆从矛。
段玉裁注:《考工記》記有酋矛、夷矛。酋矛常有四尺(一丈六尺为“常”),夷矛三尋(一“寻”为八尺)。鄭(玄)注:酋、夷,(即)長、短。
>吴王夫差矛(吴王夫差矛博物馆)
矛是古代一种长柄的直刺兵器,头上两面有刃。有长短二种,短的称“酋矛”,长二丈,在兵车上用;长的称“夷矛”,长二丈四,是步兵所用。
湖北江陵马山5号墓出土的“吴王夫差矛”,
长29.5公分。现藏于湖北省博物馆。
文献选读
“《詩經·魯頌·閟宮》:公車千乘,朱英綠縢(繩),二矛重弓。”拥有千辆兵车的国是大国了。朱英,是矛头上的装饰。绿縢,绿色的缰绳。鄭玄《箋》說:兵車之法,左人持弓,右人持矛,中人御。一辆兵车上有三个人:中间是驾车的驭手,左边的人是用弓矢,右边的人手拿着长矛。
成语典故
自相矛盾
《韓非子·難一》二:楚人有鬻楯與矛者,譽之曰:「吾楯之堅,物莫能陷也。」又譽其矛曰:「吾矛之利,於物無不陷也。」或曰:「以子之矛陷子之楯(盾)何如?」其人弗能應也。楚国有一个人既卖矛又卖盾。他说自己的盾坚固得很,无论用什么矛都戳不穿它。又说自己的矛锐利得很,随便什么盾都能够戳得穿。有个围观的人问道:那用你的矛,刺你的盾试试看?此人无以对答。这个卖矛盾的人不懂逻辑学,因此前后的言语相互抵触、自相矛盾。而那个围观的人却很有智慧,知道对方说的这两件事不可能同时存在,所以就拿对方的观点或言论来反驳对方。
亡戟得矛
《呂氏春秋·離俗》:「亡戟得矛,可以歸乎?」……故人主之欲得廉士者,不可不務求。春秋齐晋两国在打仗时,有一士兵在混战中丢失了戟而拾得了矛,他担心回去后受责。路上的人告诉他:有所得而有所失,得失相当,有什么不能回去的?他不放心,又去问长官。大夫叔无孙说:戟不是矛、矛不是戟,这怎么能行呢?于是就陪同这个士兵一起返回战场去寻找丢失的戟,结果两人都战死了。吕不韦借此教诲秦王:这样的人虽然没有立什么战功,但是这样被教育成死心眼的工具,才是君王要寻找的忠君之臣。
以“矛”作偏旁的字
以「矛」作意符的形声字:務[务],致力与某事。敄,強。矜,矛或戟的木柄。矞[yù],以錐穿物。柔,木可曲可直。以「矛」作聲符的形声字:茅,茅草。袤,广袤。蟊,一种专食禾苗根的害虫。楙,林木茂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