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新觉罗·允祥,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十月初一出生,雍正八年(1730年)五月初四去世,他是康熙皇帝第十三子。康熙诸皇子原以“胤”字排辈,后来雍正独断朝纲,为避其“胤禛”名讳,遂改“胤”为“允”。只有允祥,受了雍正帝的特殊荣宠。在他死后,雍正皇帝谕令其恢复原名“胤祥”。允祥是雍正皇帝十分倚宠的亲王大臣。
康熙皇帝有子三十五人,长大成人的有二十人。在众多的兄弟中,胤禛(后来的雍正帝)独与允祥关系密切。允祥比胤禛小八岁,虽不是同母所生,但他从小和胤禛朝夕相处,彼此间相互亲近。稍大一些后,胤禛奉命教允祥算学,他们终日一同学习、商讨问题。允祥还时常以自己的诗向胤禛请教。每逢塞外扈从,兄弟俩也形影相依。有时胤禛单独扈从,允祥便以诗相赠。康熙晚年,皇太子胤礽两次立而复废,诸皇子中结成几个朋党,互相争斗,妄图夺取皇位继承权。允祥一直是胤禛的亲信。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十一月,胤禛即帝位后,并封允祥为怡亲王,特命为总理大臣。雍正初年,允祥成为雍正巩固和加强君权所信赖和依靠的力量。
同年十二月,雍正帝命允祥总理户部(管理全国土地、户籍、赋税、财政收支等事务)和三库事。赋税和库储是国家的经济命脉和生存支柱。在康熙朝后期,吏治废弛,致使弊端丛生,从各省布政使司到州县,大都借故截留和挪用钱粮,户部官吏贪贿徇庇。而在收支中又日益增加各种名目的额外费用,即所谓浮费。账目繁杂,管理混乱。因此,户部钱粮的亏空竟达到二百五十余万两之多。允祥到任后,立即精密核查,建立收支出纳制度,堵塞漏洞,清除积弊,进行了较大的整顿。从此,岁入日增,浮费大减,库储因此而丰裕,所以雍正年间的国库是清朝历代最富足的时期。
>康熙第十三子(康熙第十三子胤祥)
接着,允祥又奏请减除江南浮粮。江南、浙江、江西三省有些地区,粮赋过重,始于明初。康熙时曾几次命廷臣议减,都因条件不足而止。此时。国库充,雍正帝准奏,于是三省所属粮赋过重州县,通计每年减除赋税正额六十一万余两。此外,对各直省又依次轮流蠲(juān,除去,免除)免当年粮赋,共计数百万两,民间百姓负担从而得到减轻。
允祥在雍正朝中还参与了对准噶尔用兵的作战规划。他对路程远近、山川险易了如指掌。更重要的是,他及时有效地保证了转运年度的军事供应。而数以千万计的军需,概出于国库开支,没有向民间行摊派。允祥不仅理财有方,而且调度非常得宜。
雍正三年(1725年)十二月,允祥奉命总理京畿水利营田事务。他不辞辛苦,不避风雨酷暑,巡视田禾、堪察地形。从疏通河道、筑堤置闸,到开挖沟渠、区划田土疆界,他都亲自规划指导。一年初见成效,几年之后,使京畿灾荒洼涝地区,变成了千里良田。后来,他又奏请朝廷前去兴修江南水利,虽然未能亲往,他依据属下水利人才提供的资料,指导规划,结果也收到了可喜的成效,东南数十州县获得了灌溉之利。
允祥先后奉命审理大狱数十案。他不主张刑讯逼供,注意研究案情,以情理服人。他认为:“听讼之道,求诸词色以察情伪。设诚以待之,据理以折之。”只有对最狡猾的重犯,不得已才用刑。如果靠重刑逼供,“三木之下,何求不得”,未免造成冤狱。雍正帝称赞他的话是“仁人之言”。
允祥其人好学博览,颇有见识和才干,且处事周密,勤勉不息,雍正帝在政治、军事、经济以及进退官吏等重大问题,直至宫殿的营造、雍正旧邸的经管等具体问题,大都征询和听取他的意见,或交由他去全权处理,他几乎成了雍正的代理人。雍正帝对他一再表示:“朕实赞升平,王实能佐朕治平天下。”允祥“对下宽厚,不以小过苛责,举劾不以喜怒有所偏向”。他谦恭谨慎,不夸耀自己的功劳。雍正帝每有嘉奖,他都诚惶诚恐,力辞不受。雍正四年(726年)七月,雍正帝亲书“忠敬诚直勤慎廉明”八字赐他,并以他为榜样教育群臣。
雍正八年(1730年)五月,允祥病亡。雍正帝悲痛不已,亲临奠祭,谕令复其原名胤祥,赐谥号曰贤,配享太庙。
允祥之子弘晓袭封怡亲王。雍正谕令:“吾弟之子弘晓,着袭封怡亲王,世世相承,永远弗替。凡朕加于我弟之恩典,后代子孙不可任意削减。”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十二月,乾隆帝在谈到“功封世袭罔替”时说:“此外,如怡贤亲王之公忠体国,经皇考(指雍正)特恩有世袭罔替之旨,亦应遵守勿替。”其子成为“特恩世袭罔替”的开端。
由于允祥做过一些有益于百姓的事,如兴修水利、减轻粮赋等,所以他死后,民间十五省请求为他建祠堂。雍正皇帝特准予奉天、直隶、江南、浙江四省为其建造祠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