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国——王国——帝国,是考古界颇有共识的国家发展三部曲,其中帝国是国家发展的最高阶段。
其实帝国也是可以分为不同类型或者不同发展阶段的。
第一阶段是土地帝国——为了资源,不断扩张,占领更广阔领土,虽然未必是所有可及的土地,但所有在当时技术条件下可以利用、有利可图的土地,尤其是资源、矿藏、重要交通枢纽,等等,都是帝国要征服的目标,一定要扩张至帝国能力无法支撑的边界,然后在出现各种不平衡时随之坍塌。
>古王国时期(古王国时期埃及君主专制的主要表现)
第二阶段是人民帝国——以武力或者宗教征服、奴役或者解放一切可以征服、纳税的人,除了化外之民。这里“化”是一个关键,宗教与信仰是一个重要的因素,不仅要征服、统治,还尽可能要你心服口服。某种程度上,这是真正的文化帝国,有些宗教和文化也的确表现出超强的征服能力。这种帝国留下了大块大块的文明板块式的文化分异空间,在民族国家兴盛之后仍然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第三阶段是财富帝国——圈占一切可能的利润,抛弃对于人民的一切道义责任。从初期的资本主义扩张、商品倾销,到殖民地瓜分,再到更加隐晦的金融霸权。不以占领、统治为目的,但是一切利益的算计的手段,均可以排上用场,因此,无分种族、文化,只要有力可图,帝国都可以各种方式插上一手。
问题是,人民帝国和财富帝国能否结合形成全方位、公平正义的人间治理?这是一个大问题。等贵贱、均贫富是古代中国小农社会中不灭的理想,而小农们其实是没有这种能力的,精英与大众的关系,是人和类型的国家治理中都需要面对的永恒课题。
(曹兵武,22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