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案外人第三人
案外人是指未参与此案但在法律上的权益因执行行为而可能受到侵害的人;第三人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辅助该诉讼一方当事人进行诉讼的参加人、诉讼地位不同。
利益关系不同。案外人是指未参与此案但在法律上的权益因执行行为而可能受到侵害的人;第三人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辅助该诉讼一方当事人进行诉讼的参加人。诉讼地位不同。
案外人是与案件无关的人,但法律上其实并无这样的称谓。第三人分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第三人与案外人的区别
民诉法所指的案外人与第三人都是除当事人的其他人,但是在利益等方面是有区别的,他们的区别为:利益关系不同。
利益关系不同。案外人是指未参与此案但在法律上的权益因执行行为而可能受到侵害的人;第三人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辅助该诉讼一方当事人进行诉讼的参加人。诉讼地位不同。
第三人撤销之诉与案外人申请再审的区别如下:两者的本质不同;第三人撤销之诉本质是新诉,是对第三人实体权益的救济并且是第一次救济。
两者的本质不同。第三人撤销之诉本质是新诉,是对第三人实体权益的救济并且是第一次救济。案外人执行异议是特别救济程序。两者适格主体范围不同。
原审原告,原审被告,第三人,案外人,他们有什么区别?谢谢网友的回答.
1、利益关系不同。案外人是指未参与此案但在法律上的权益因执行行为而可能受到侵害的人;第三人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辅助该诉讼一方当事人进行诉讼的参加人。诉讼地位不同。
2、原告,被告,第三人具体解释如下:原告是为保护自己的民事权利不受侵害,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引起民事诉讼程序的人。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3、原审原告,原审被告是指不服一审判决而上诉,进行二审程序后对一审原告和被告的称呼,无论谁是上诉人,都按此称呼,他们不能为同一人。
4、第三人同原告或者被告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案件的审理结果可能与第三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这是第三人区别于共同诉讼人和诉讼 *** 人的根本之点。2.必须在诉讼开始后,案件审理终结前,参加诉讼。
5、对本诉原、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主张独立的请求权。第三人主张独立的请求权有两种情形:一种是主张全部的实体权利,即主张双方当事人争执的民事权益,既不归责原告所有,又不归被告所有,而是全部归自己所有。
6、就不能上诉了;三是第三人撤销之诉一定是由原审法院管辖,而案外人申请再审一般是由上一级法院审理。在进行审理撤销权的案件的时候,除了要注意撤销权的管辖的法院以外,还需要注意相关的法规的判决依据。
第三人撤销之诉与案外人申请再审的区别
第三人撤销之诉与再审的区别如下:目的不同:(1)第三人撤销之诉:规制恶意诉讼、虚假诉讼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2)再审:纠正生效法律文书的错误。
两者的本质不同。第三人撤销之诉本质是新诉,是对第三人实体权益的救济并且是第一次救济。案外人执行异议是特别救济程序。两者适格主体范围不同。
法律主观:第三人撤销之诉一般为基于新的事实而提起的诉讼,而再审则是对于已经确定的案件事实的错误判决进行的重新审理。
案外必要共同诉讼人和案外第三人
法律分析:性质不同 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含两人)以上的诉讼。
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对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因而,其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显然不同,不易混淆。必要共同诉讼人对诉讼标的也无独立请求权,因而有时在确定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与必要共同诉讼人时出现错误。
案外人是指未参与此案但在法律上的权益因执行行为而可能受到侵害的人;第三人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辅助该诉讼一方当事人进行诉讼的参加人、诉讼地位不同。
必要共同诉讼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只能是当事人,而不可能是第三人,其未参加原诉讼,符合民事诉讼法上的案外人的概念,但不符合国家《民事诉讼法》有关于第三人的概念和法定条件。
区别如下:利益关系不同。案外人是指未参与此案但在法律上的权益因执行行为而可能受到侵害的人;第三人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辅助该诉讼一方当事人进行诉讼的参加人。诉讼地位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