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员国(参与国际组织时列席的国家)

观察员国参与国际组织时列席的国家

观察员国主要是指在一些国际政治经济体或国际民间团体参与国际组织时列席的国家。联合国在会员国之外还设有观察员制度,观察员有观察员国、实体和组织,2012年11月29日,第67届联合国大会以138票赞成、9票反对、41票弃权通过决议,决定给予巴勒斯坦以联合国观察员国的地位。大多数国际组织允许接纳非成员国、民族解放组织、政府间组织、非政府间组织甚至个人作为观察员出席其有关的会议。观察员国的任务是向本国政府或派出组织汇报派往组织的活动情况,或尽量将本国政府、派出组织或个人意见提供给派往组织参考。一般是每次会议临时邀请的,但也有的国际组织接纳常驻观察员代表团。

中文名

观察员国

包括

吉尔吉斯斯坦、中国、俄罗斯

制度

参与的国际组织,决定是否加入

义务

国际组织的有关会议上提出建议

亚信会议

11个观察员

东南亚国家

东南亚国家联盟成员国有10个(截至2014年8月):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文莱、越南、老挝、缅甸、柬埔寨。观察员国:东帝汶、巴布亚新几内亚。

参考资料

1.上合青岛峰会丨上合组织朋友圈——四个观察员国·新浪新闻

2.梅津采夫:海合作组织将就扩员问题立法·新浪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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