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盛发,男,广东汕头人,汉族,1962年2月生,学历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3年7月24日,据广东省纪委有关负责人证实,揭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盛发同志因涉嫌严重违纪问题,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据了解,这是近段时间以来,广东省纪委公布的揭阳落马的第三位高官,据广东省此前纪委通报,原揭阳市委书记陈弘平及揭阳市副市长郑松标因涉嫌巨额受贿严重违纪被“双开”。
中文名刘盛发
中国
民族汉族
1962年2月日
出生地广东汕头市
人物简介
从读书到工作,一直没有离开过潮汕地区。1984年7月,刘盛发从韩山师专中文系毕业后,被省委组织部选调到基层锻炼,在澄海县坝头镇政府办公室当了两年的资料员,期间参加过汕头市委第三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5年11月起的近六年时间,刘盛发先后任中共揭阳市东山区委副书记、区管委会主任,中共揭阳市东山区委书记。2001年7月,调任中共揭东县委书记、县人民武装部党委第一书记。
2003年6月,刘盛发任揭阳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2006年12月起,刘盛发进入揭阳市委领导班子,任中共揭阳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一个多月后,任中共揭阳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党组副书记。在这其间,刘盛发参加了华南理工大学EMBA班学习,获学位。
刘盛发是省第九、十一次党代会代表,省十届人大代表,揭阳市三、四、五届委员会委员,揭阳市二、三、四、五届人大代表。
个人履历
1981.09--1984.07韩山师专中文系读书
1984.07--1986.07被省委组织部选调到基层锻炼,澄海县坝头镇政府办公
室资料员(其间:1985.11--1986.2参加汕头市委第三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86.07--1987.12共青团澄海县委副书记
1987.12--1991.01汕头特区区志办公室、党史办公室副科级干事、副主任
1991.01--1992.02汕头特区管委会办公室民政科副科长、龙湖区民政局副局长(主持全面工作,1992.02定为正科级干部)
1992.02--1992.07揭阳市委办公室工作(正科级)
1992.07--1994.03揭阳市政府驻汕头办事处副主任(主持全面工作,正科级)
1994.03--1995.11揭阳市政府驻汕头办事处主任(副处级)
1995.11--1998.02揭阳市东山区委副书记、区管委会主任
1998.02--2001.07揭阳市东山区委书记
2001.07--2003.06揭东县委书记、县人民武装部党委第一书记
2003.06--2003.08揭阳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揭东县委书记、县人民武装部党委第一书记(其间:1999.09--2002.07参加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学专业学习)
2003.08--2006.12揭阳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06.12--2007.01揭阳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07.01--2013.07揭阳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党组副书记
2011年12月9日,中共揭阳市第五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刘盛发为揭阳市委常委。
广东省第九、十一次党代会代表,省十届人大代表,中共揭阳市三、四、五届委员会委员,揭阳市二、三、四、五届人大代表。[1]
2013年7月,涉嫌严重违纪被调查。
2014年1月,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刘盛发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参考资料1.广东揭阳原常务副市长刘盛发涉嫌受贿被刑拘·中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