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新生,曾任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2017年12月,河南高院发布公告称,于12月5日在豫北监狱公开审理罪犯薛新生减刑一案。
中文名薛新生
中国
民族汉族
男
1955年4月
河南修武县
个人履历
1970年至1982年,任新密矿务局机修总厂团支书、团委副书记。
1982年至1985年,任郑州市新密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委办公室副主任。
1985年至1990年,任郑州市信访办公室科长。
1990年至1994年,任郑州市上街区 政府副区长。
1994年,任郑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兼信访办主任。
1997年,任中共郑州市金水区委副书记、金水区政府区长。
1997年至2001年,任郑州市金水区委书记。(2001年6月副市厅级)
2001年至2003年,任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03年8月,任中共平顶山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2009年4月任平顶山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正厅级)。 [2]
2012年4月27日,平顶山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出公告,依法终止薛新生的人大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
处罚决定
双规处分
2012年4月26日,薛新生因严重违法违纪被双规。
一审宣判
2014年4月28日,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薛新生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薛新生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提请减刑
2017年12月,河南高院发布公告称,将于12月5日在豫北监狱公开审理罪犯薛新生减刑一案。[1]
参考资料1.河南平顶山市人大主任薛新生严重违法违纪被双规·搜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