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艺术学院(海南大学下属二级学院)

海南大学艺术学院海南大学下属二级学院

海南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前身为海南大学艺术学院,于1983年05月10日在海口挂牌成立,1985年开始招生,迄今已经成立36年。学院位于海南大学海口市海甸主校区,北靠琼州海峡,校园林木深蔚,环境优美,是艺术创作的绝佳场所。海南大学艺术学院是海南大学下属的20个学院之一,始创于1985年。

随着海南大学的成长,多年的风雨兼程,艰苦创业,艺术学院得到上级关怀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形成学科齐全、结构合理、教学效果优良的教学科研传统,并为社会输送一批学术型和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中文名

海南大学艺术学院

创办时间

本科专业

音乐表演、舞蹈编导、绘画等

下设系

艺术设计、美术、音乐

院长

张巨斌

党委书记

王强

学院简介

学院拥有1个校级重点学科:艺术设计学,4个重点优秀课程:《基础图案》、《声乐》、《版画(黑白画)》、《合唱与合唱指挥》,3个二级学科:艺术设计学、美术学、音乐学。下设艺术设计、美术、音乐3个系和舞蹈编导教研室,招收国画、油画、版画、雕塑、动漫、平面设计、景观艺术设计、服装设计、室内设计、服装设计与服装模特表演、演唱、钢琴、小提琴、大提琴、二胡、古筝、作曲等方向以及舞蹈编导专业方向的本科学生。2008年,学院有在校研究生26人,本科生约1000人。

专业设置

艺术设计专业

培养目标:坚持“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时代精神,严格遵循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力求学生在知识、能力、素质几方面综合发展的原则基础上,培养能在企事业、专业设计部门、学校、科研单位等从事专业设计及教学与科研、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的德才兼备的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主要学习艺术设计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学习期间学生将通过艺术设计思维能力的培养、艺术设计方法和设计技能的基本训练,具有独立获取知识、提出质量、分析问题和解决专业设计问题的基本能力及专业创新精神,具备该专业创新设计的基本素质,有从事该专业的业务工作能力和适应相邻专业业务工作的基本能力和素质。

绘画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素养,并具备绘画艺术创作、教学、研究等方面的能力,能在文化艺术领域、教育、设计、研究、出版、管理单位从事教学、创作、研究、出版、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主要学习绘画艺术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艺术思维与绘画造型的基本训练,提高自身的审美能力及综合素质,具有绘画艺术创作的基本能力。

音乐表演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一定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素质,并具备音乐表演方面的能力,能在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等相关部门、机构从事表演、教学、研究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主要学习音乐表演的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该专业严格的技能训练,具有较高的演唱、演奏能力。

学院领导

截止到2014年1月,海南大学艺术学院领导有:

院长:张巨斌

党委书记:王强

党委副书记:陈泰义

副院长:赵京封、钟恒、张志强、邱海东

参考资料

1.海南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简介·海南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