鲸刑(中国古代封建社会刑法)

鲸刑中国古代封建社会刑法

黥刑,又名墨刑,黵刑,刺字,上古的五刑之一,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中使用时间最长的一种肉刑,直至清末光绪三十二年修订《大清律例》时才被彻底废除,前后沿用时间长达数千年。

中文名

鲸刑

别称

墨刑

拼音

qíng xíng

实质

刺字于被刑者的面额上

名称简介

读音 qíng xíng

释义​​:黥刑又叫墨刑,就是在犯罪人的脸上刺字,然后涂上墨炭,表示犯罪的标志,以后再也擦洗不掉。如秦末农民起义英雄之一的英布,曾因触犯秦律被处以黥刑。因此《史记》中称他为“黥布”,他的传记就叫《黥布列传》。中国古代在罪犯面部或额上刺刻后并涂以墨的刑罚(见五刑)。墨刑起源很早,甲骨卜辞中就有记载,郭沫若在《甲骨文字研究·释支干》中考证,卜辞中字就是墨刑的会意字。

士兵沿用

黥面是指在脸上刺字刻纹,又称黵面,面涅汉初名将英布,因黥面而称黥布,但他在入军之前就黥面。士兵黥面之制,始于唐朝末年,盛行与五代十国时期。直到南宋以前,许多士兵,还在额上,双颊或手碗,臂膀等处刺字或雕镂墨纹。这种现象在中国历史上流行了300多年。唐末,藩镇割据,争战不息。

当时,背叛农民起义军,投靠朝廷而成为主宰朝政的大军阀朱温,执行一种特别残酷的军纪,“凡将校有战没者,所部兵悉斩之,谓之拔队斩”。其结果是士卒“多亡逸,不敢归”,面对部众瓦解之势,朱温恼羞成怒,下令军中士兵每人皆在脸上刻字,记上所在军队的称号,并设立关卡检验盘查,凡潜逃军士,一旦被执,就将以脸上的记号送原单位处死。即令是能逃回老家,因黥面为记,乡里怕连坐也不敢收留。

另一军阀刘仁恭,在对待士兵方面,却和朱温有相同的手段。刘屡被朱打败,丧师减员严重,于是在唐天佑三年七月,规定在其控制地区卢龙镇(治幽洲,今北京)境内。凡男子15岁以上,70以下都得当兵,当兵者都得在脸上刻,“定霸都”三字(都,在唐末五代期间军队的一种称号)关佐则刺“一心事主”不刻在脸上而刻在手臂上。

中国至迟在春秋时期就有了黥刑。黥刑一般是刻纹,而不是刺字。汉文帝时一度废除黥刑以剃光头来代替这种刑法。南朝梁武帝时规定“劫,身皆斩,妻子补兵;遇赦,降死,黥面为劫字”,把黥刑只当作轻刑而已。黥刑不仅官方有禁不绝,甚至私刑中也用。

黥面成为定制后,凡被招募入伍者,先要被察视体格是否强壮,动作是否敏捷,考选合格,脸上刺字后,才算有了军籍。而应选入军籍者,较多还是自愿的。士卒有的更愿黥面以示效命决心。唐末郓洲(治今山东郓城)军阀朱瑾,为了对付朱温的大举进攻选募骁勇壮汉数百人入伍。黥双雁于额,号称“雁子都”。朱温针锋相对,临战前也招选亡命之徒组成一队,取名“落雁都”。以其子朱汉宾为指挥者,得外号“朱落雁”。后周世宗柴荣即位后,于公元955年派兵攻后蜀,蜀军迎战者被黥面,呈斧形,号称破柴都。斧能劈柴,柴与柴姓谐音,寓意必胜柴军。

长期的黥面经验积累,使人们逐渐掌握了刺字技巧和现字,褪字的方法。北宋枢密使狄青,当士兵时曾黥面,成为统兵大将后,仁宗皇帝甚为器重,要他敷药以褪脸上的字,被狄青谢决。愿以面涅与士兵共勉。他还“以酒灌面,使其文显”。

南宋士兵刺字,常常作为骁勇的标志,最著名的是八字军。名将王彦率岳飞等将士7000多人大破金军,后受挫退守太行山。王部将士为表示抗金决心,“相率刺面,作赤心报国,誓杀金贼”。这支队伍以刺字为荣,相互激励,迅速发展到10多万人。 黥面,后来逐渐发展为黥臂膀,黥手背。南宋隆兴元年九月,孝宗“诏诸洲招募水手,于手上刺某州水军字,以革冒代之弊”。军士刺字又成了检验员额,管理部伍的一种手段。

参考资料

1.上古五刑之一鲸刑是什么·朵朵女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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