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启胜,男,汉族,1965年1月出生,湖北鄂州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湖北省孝感市委书记、孝感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2021年1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中文名潘启胜
中国
民族汉族
1965年1月日
毕业院校中央党校
男
湖北鄂州
人物履历
1984.07—1992.04,湖北省黄冈地区计划委员会科员;
1992.04—1998.06,湖北省黄冈市委办公室科员、副科长、科长;
1998.06—2005.07,湖北省黄冈市体育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其间:1999.03—1999.06,湖北省委党校青干班学习;2001.04—2004.06,华中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研究生学习);
2005.07—2005.12,湖北省黄冈市环保局局长、党组副书记;
2005.12—2009.02,湖北省商务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2009.02—2011.09,湖北省襄樊(阳)市委常委、南漳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1.09—2011.11,湖北省襄阳市委常委;
2011.11—2012.09,湖北省孝感市委副书记;
2012.09—2014.03,湖北省孝感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
2014.03—2014.08,湖北省孝感市委副书记;
2014.08—2017.04,湖北长江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其间:2014.03-2016.01,中央党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研究生学习);
2017.04—2017.11,湖北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
2017.11—2018.01,湖北省孝感市委书记;
2018.01—2019.01,湖北省孝感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孝感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2019.01—2021.01,湖北省孝感市委书记、孝感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第十一届湖北省委委员,第十三届湖北省人大代表。[1]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19年11月7日,据湖北省纪委监委消息:孝感市委书记潘启胜涉嫌严重违纪和职务违法,接受湖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
依法双开
2021年1月6日,据湖北省纪委监委消息:经湖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孝感市委原书记潘启胜,违反政治纪律,培植个人势力,串供堵口,伪造证据,转移、隐匿赃物,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瞒报多套房产,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搞权色、钱色交易;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违反国家法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项目承接、职务调整晋升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罪;侵吞、骗取公款,数额特别巨大,涉嫌贪污罪。
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违规返还土地出让金,给国家造成经济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为涉嫌开设赌场罪的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涉嫌滥用职权罪;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出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涉嫌徇私舞弊低价出售国有资产罪。
潘启胜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党的宗旨,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目无法纪,擅权妄为,贪婪腐化,索贿受贿,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并涉嫌职务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北省纪委常委会、省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潘启胜开除党籍处分;由湖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湖北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资格;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参考资料
1.湖北省孝感市委原书记潘启胜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