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湖监狱前身是1952年在滨海县境内组建、隶属华东军政委员会公安部的新人农场。1954年新人农场更名为苏北建设农场。由于建设农场机构庞大臃肿,1956年根据公安部指示,撤销建设农场,分别成立大有、东直、民生、新荡、潮河五个劳改农场(俗称“北五场”)。农场现在地点是1949年时解放。当时属安徽省公安厅管辖,取名“安徽省地方国营洪泽湖农场”。
中文名洪泽湖监狱
监狱
1952年
洪泽湖
监狱概况
1955年,农场外围的泗洪县裁皖归苏。1957年,江苏省国营农场管理局正式接管安徽劳改农场,并在此续办国营机械农场。因海防需要,1965年,江苏省人民委员会决定滨海县境内的大有、东直、民生、新荡、潮河五个劳改农场(北五场),与泗洪县境内的洪泽湖农场对调,1966年,正式成立江苏省地方国营洪泽农场;对内先后更名为“江苏省第一劳动改造管教支队”、江苏省淮阴监狱、江苏省洪泽湖监狱。
洪泽湖监狱热忱欢迎每一位锐意进取、志向高远的热血青年报考人民警察,献身崇高的监狱事业,在改造人、教育人的工作中一展身手,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奉献自己的青春和智慧。[1]
地域分布
洪泽湖监狱地处泗洪县境内东南境、洪泽湖西北岸。东临徐洪河,南濒洪泽湖,西跨濉河,三面环水,呈西北东南走向。南北长约14公里,东西宽约4—7公里。总面积约91.6平方公里,折合亩数13.7万亩,其中耕地10万亩,林地1.2万亩,水域0.6万亩。为省内土地面积最大的农村监狱,全国十大农村监狱之一。区内有江苏省最大的白鹭自然保护区。
参考资料1.洪泽湖监狱·江苏省监狱管理局